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4、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6、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7、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8、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0、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11、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1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14、警告;
15、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16、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17、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8、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19、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20、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人员,应当按照情节轻重,除追回奖励金额,取消荣誉奖励外,还可给予必要的处分。
21、火灾事故
22、传染病事故
23、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抢救伤员,并运用各种快速方法分别向本单位领导、公司安环部报告,如需用车,直接向总裁办申请。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体,应做好标记。
24、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5、1.2所有进入我公司的外包施工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6、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27、5.4公司主管领导责任者按公司个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28、7火灾事故的考核
29、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0、各种原因导致的着火、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着火爆炸事故。
31、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发生一般事故,车间领导应直接指挥,有关人员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3、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4、事故的简要经过;
35、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36、对一般事故,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行政室备案。
37、由公司行政室、财务部按《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赔偿处理。
38、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39、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行政室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并记入台帐。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40、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七种安全管理台帐:
41、凡发生违章作业,事故苗子、小伤(未休工)的班组的班组长,必须在两天内书面报告车间主任。对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要和已遂事故一样对待,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科。
4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43、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4、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45、保护现场。在调查组人员进入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证时,应作出标记或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
46、总结汲取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分别召开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汲取教训,改进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7、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4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49、重伤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同级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保卫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
50、发生未遂事件,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0句菁华
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5、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本制定应急预案的。
6、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7、有关地方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8、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9、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10、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11、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12、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13、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1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15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
16、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17、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1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9、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20、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如果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减少,反之,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21、其它安全事故
22、5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5.6伤害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发生单位会同安全环保部参照以上标准进行事故级别鉴定并考核。
23、3.3跨部门的事故
24、4事故处理由公司安环部根据事故责任单位的事故报告,分别按轻、重伤情况报送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结案。
25、3.2轻伤二级:考核事故责任人100-2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300元;厂(部)级领导500元。
26、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27、4重伤事故
28、9.3事故处理仍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考核。
29、10厂外交通事故
30、11对外包施工单位事故
31、12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加倍处罚责任单位。
3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3、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4、事故救援
35、因使用、维护、操作不当而使设备受到损坏或损伤的情况属设备事故。
36、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37、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害,损失额在5000元以下的直接损失的事故,或发生小范围火灾、泄漏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8、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39、事故的简要经过;
40、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1、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42、条件: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具有某一方面的特长;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质。
43、各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44、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46、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车间应按照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7、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8、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49、对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50、*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1、*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5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造*员伤害需抢救的,拨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时将伤员送附近医院救治,并垫付医疗费用。
53、总结汲取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分别召开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汲取教训,改进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4、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55、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56、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统计快报表》,24小时内报逐级上报至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
57、区域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区域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项目重
58、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9、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认真的处理。制定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要通过综合评价后实施。
60、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法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3、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4、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5、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6、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7、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8、全体教职工应自觉保护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发现有损害学校或师生人身财物行为而不及时报告、制止或逃离现场,造成或扩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9、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者按照学校安全制度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
10、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11、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12、严格执行操作法;
13、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1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15、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协助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17、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8、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安全有关事项。
19、参与制订、修订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0、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检测。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22、积极参加安全检测培训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检测,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24、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5、对于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准许持证上岗。
26、经常对职工进行用电、防雷、消防知识教育,使职工能熟练掌握所用器材的使用。
2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安全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28、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一时难予治理的,要采取防范监护措施,同时要积极防止新的隐患形成。
29、负责检查并督促院安委会对单位内的各科室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毒、麻、剧毒药品管理、医(护)技术操作,高压消毒锅,取暖锅炉、用电设施、防火设施、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处理、污水排放、污物处理、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预防、职业病防治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0、做好职工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根据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2、组织、检查、落实本单位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3、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34、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5、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6、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37、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38、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9、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
40、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1、安全大检查:
42、安全隐忠通报与整改:
43、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一50元,次予以处罚。
44、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45、负责与医院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科室、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6、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7、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48、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49、医疗器械库、中、西药房和制剂室等部门,对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含有毒物)的库房要严加保管,注意防火,建立严格的领用制度,对库存物品要有账可查,账物相符,指定专人管理一定期梭查,防正泄漏现象。
50、各部门配发的灭火器要妥善保管,加强防火教育和灭火器材使用的讲解,以便发生火警时,能采取应急措施,发现灭火器材有异常,应及时与院保卫科联系。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
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作出了法律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负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六项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条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作出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其它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管理者,保障安全生产是他们义务不辞的责任。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往往是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受害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高低,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以,《安全生产法》在赋予他们必要的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设定了他们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如果因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义务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那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6、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8、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9、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0、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1、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1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14、有关地方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15、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16、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1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18、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19、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20、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21、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22、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2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24、严重警告;
25、重大违章、违规或违法行为;
26、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调查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
27、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规定要求未得到贯彻落实或执行不到位的;
28、未制定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或事故防范措施的;
29、对前期相同或类似问题未及时研究处理的;
30、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失职或履职不到位的;
31、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的措施,在本部门或业务范围内未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
32、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工作失职或失误的;
33、与事故、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和重大问题或事故隐患的存在有关联的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34、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多次被上级单位或部门检查发现存在同一问题或事故隐患的;
35、一年之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被市级或以上*和行业管理部门抄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两次以上,给企业声誉和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的;
36、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37、发生无人员死亡的机械责任事故的;
38、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其他重大问题负有管理责任,长期未得到整改的。
39、发生人员死亡的火灾责任事故的;
40、一年之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被市级或以上*和行业管理部门抄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两次以上,给企业声誉和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的;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0句菁华
1、各项目部(队)应参照上述各条向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长、专业工程分包单位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其数额各生产单位自定。
2、轻伤事故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内。
3、不发生直接损失20xx元以上的设备、火灾事故。
4、项目工地项目经理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照*JGJ59-99《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标准》对所属工地检查评分,填写有关的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专人负责整改落实。
5、日常现场安全值班检查,每天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到施工作业现场巡视检查。
6、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有效地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规定。
7、各部门、科室、班组负责人和职工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科室、班组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8、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就地整改。
9、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
10、加强对项目施工中,各种危险源的发现、检查、评价和监控。
1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12、不定期检查:全矿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1—2次抽查活动;
13、现场检查。查遵章守纪,查设备运转情况。依照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对照检查(附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
14、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检查问题时口头逐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责任者,限期整改。
15、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班(组)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16、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每天进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现场观察和抽样检查。
17、从业人员在工作岗位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8、在*主管部门、公司、项目部的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由项目经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督促整改,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项目安全员负责做好整改记录和安全检查报告及安全评分表。凡是由上级下达的整改单,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反馈整改报告和整改验收表。
19、相互检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20、经常性安全检查
2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2、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23、电工、焊工、爆破员、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驾驶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及驾驶车辆,做到持证上岗。
24、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25、爆破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管好领用爆炸物品,爆破页岩时形成坡度,从上至下台阶式开采,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绳索)做到安全作业。
26、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27、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28、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29、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0、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31、2.2 部级安全检查,由部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部。
32、2.4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
33、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4、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5、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36、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内书面写出整改措施和结果报物业管理处。对于无视隐患存在及对发现的隐患不进行整改的部门给予相关处罚。
37、安全检查每月三次,班组长每天班前、上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巡回检查。
38、检查出的事故隐患,项目部应立即按“三定”原则,安排整改。整改完毕,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将整改情况及整改通知单回单反馈给原检查单位,以便复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时应签发停工通知书,项目部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报原检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39、施工现场要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消除。
40、车辆检查、检测管理混乱,玩忽职守或无人管理,严重失职,使车辆检查流于形式,连续发生车辆损坏事故的,即时辞退。
4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2、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43、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44、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5、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46、隐患的治理方案;
47、11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8、1 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整改责任人签收,一份由xx部门存查。
49、3 xx部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50、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普通性的检查,项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搅拌站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1次;
——安全生产责任制 50句菁华
1、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6、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7、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8、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10、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1、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12、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13、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4、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1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16、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7、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18、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9、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0、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21、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2、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23、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24、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25、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26、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7、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28、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29、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30、负责企业内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行政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32、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33、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34、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装置“三同时”监督、职业安全卫生鉴定;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5、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3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37、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38、3.1.在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可以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公司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的开支计划。
39、4.3.总结交流劳动保护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0、5.经理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41、5.4.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42、5.5.负责与*局交通安全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43、5.6认真执行国家和公司安全卫生和医疗卫生工作的法规、制度。
44、7.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45、7.2.严格遵守经理部有关车辆使用的申请、审批等规定。
46、9.4.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47、10.技术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48、11.5.负责督促、检查本班、组工人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49、12.5.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季度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不断提高设备安全水*。
50、13.5.自己的安全与健康,首先自己要考虑和防护。
——幼儿园安全保障责任制度 50句菁华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幼儿园安全工作。每月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对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处理办法与意见,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派查出的问题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2、卫生老师负责保管幼儿园的药物,内服药,外服药要有名字,有明显的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及时处理。有毒药物要谨慎保管。防止服药或注射发生错误。
3、外出活动随手关灯、关电扇、关水龙头,录音机*时锁在橱内。
4、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
5、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副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6、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7、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做好班级各项工作(轮值工作、接送工作、家长工作等等)。
8、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学期要有专业教研成果。
9、与医务人员共同决定病儿和体弱儿童的护理与饮食。
10、督促检查各班工作人员对儿童护理工作及执行一日生活常规的情况,每周定期检查各班执行卫生制度的情况,并与医务人员定期检查厨房,执行卫生保健制度情况。
11、经常观察幼儿情绪、食欲、睡眠及大小便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病情及时报告医务人员。班上发现有传染病要及时对玩具、被褥、用具进行消毒,对体弱幼儿要作特殊照顾。
12、指导厨房人员搞好饮食卫生和检查饮食用具消毒工作,指导各班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定时检查各班体育锻炼及户外活动情况,了解幼儿的进步和睡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3、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注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3小时。
14、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制定带量食谱,定期计算营养摄取量,每月召开膳食委员会。
15、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16、每周安排一次学习和教研活动时间。
17、每月举行一次班级工作汇报。每月写一篇教育笔记,每学期进行曲一次各年龄班一日教育活动、环境布置、游戏活动的相互观摩、检查。
18、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集中思想,业务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义。
19、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0、教师保育员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在各项活动家中的安全。
21、上班人员交接时一定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家长来接孩子一定要按学校的接送程序进行,不能违返。
22、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用具、玩具、活动器械、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每月检查一次,大型体育器械、电器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避免触电、砸伤和摔伤等事故发生。
23、幼儿园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幼儿园电路、电器、防火设备情况,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24、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25、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加盖放在幼儿碰不着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不随便倒开水。
26、行进时工作人员应时刻走在幼儿队伍的外侧和两头。
27、上汽车时老师必须在两头照顾,行车时,不能让幼儿探头手出窗外。下车时,必须有一名工作人员先下车接孩子。
28、活动时,每换一个活动地点或内容都要及时提醒幼注意安全,并清点人数。
29、上下午班、夜班老师要互相沟通,配合一致地向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及时交换情况,研究解决的办法。
30、无论任何情况,交接班程序不能简化,交接班记录不能漏写或补写。
31、对活动期佝偻并贫血、身高、体重低于2个标准差及患有哮喘、营养不良,过于肥胖的幼儿要建立卡片,专案观察,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加强生活护理,适当参加活动。
32、借用幼儿园财产(包括图书等),须写借条或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损坏或不按时归还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赔偿金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33、请家长按本园作息时间接送幼儿,以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幼儿入园时间早上7:30——8:30,离园时间4:30——5:30。时间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34、有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5、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昌秀
36、检查时间:每周一次小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
37、治安情况检查(具体检查幼儿园整体安全情况)
38、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39、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拔掉电线插头,关闭电扇、空调、录音
40、外出活动经常清点人数,防止幼儿走失。
41、检查园内、班内设施,尖锐棱角处、地面高低不*处及过滑之处均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改造不适合幼儿的设施。
42、添置大型玩具时要检查论证是否适合幼儿使用,是否安全。大型玩具下面铺设软质地。使用过程中每周由专人定期检查,发现螺钉松动,玩具脱落、破损,需立即报修。
4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经常化。
44、班级所使用的壁纸刀、剪刀、体温计等尖锐物品,统一存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45、严禁在幼儿活动范围内寻访烧水器、暖水瓶、打火机、蚊香、电炉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师在打热水时不准直接使用暖水瓶或电壶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适宜的水,切记不能直接打滚烫的热水,并且各班保温桶必须上锁扣。
46、做好大门钥匙的保管,不乱扔乱放货让他人代管。
47、早上接幼儿入园时,要严格检查幼儿,要求家长密切配合,不得将石子、圆珠、硬币、火柴、打火机、小刀、铁器及容易伤人的物品带入幼儿园。
48、幼儿餐具每天必须进行两次消毒;室内每天1次空气消毒及喷洒药水消毒(灭蚊、灭鼠),必须在幼儿离园后进行。
49、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50、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保护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架构制度 40句菁华
1、企业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亲自指挥、调度。
4、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积极治理有毒有害物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6、企业内实行各类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审核。
7、在总经理领导下,生产厂(副)长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督导责任。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全公司的贯彻执行。
8、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组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9、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10、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11、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
12、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13、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车间安全员、各部门安全执行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14、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15、负责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16、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17、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总结经验。
18、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直接责任人搞好职工教育和考核工作;
19、参与车间(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20、保证工作现场的通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动作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佩戴。
21、负责对客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取得进行调查。
22、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3、熟悉并掌握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主要危险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2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25、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
26、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其他的责任制度推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党务公开制度绩效考核制度
27、生产化妆品xx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8、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料体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29、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30、生产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化妆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31、负责本部各科员日常管理及每月综合考评工作。
32、负责本部门对外的一切接待和协调工作。
33、乡*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34、凡发生一般死亡、中毒、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5、对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6、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生产告诫。
37、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礼貌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景,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38、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9、检查结果及整改情景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40、检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