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作出了法律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负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六项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条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作出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其它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管理者,保障安全生产是他们义务不辞的责任。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往往是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受害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高低,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以,《安全生产法》在赋予他们必要的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设定了他们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如果因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义务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那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6、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8、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9、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0、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1、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1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14、有关地方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15、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16、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1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18、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19、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20、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21、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22、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2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24、严重警告;
25、重大违章、违规或违法行为;
26、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调查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
27、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规定要求未得到贯彻落实或执行不到位的;
28、未制定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或事故防范措施的;
29、对前期相同或类似问题未及时研究处理的;
30、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失职或履职不到位的;
31、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的措施,在本部门或业务范围内未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
32、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工作失职或失误的;
33、与事故、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和重大问题或事故隐患的存在有关联的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34、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多次被上级单位或部门检查发现存在同一问题或事故隐患的;
35、一年之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被市级或以上*和行业管理部门抄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两次以上,给企业声誉和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的;
36、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37、发生无人员死亡的机械责任事故的;
38、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其他重大问题负有管理责任,长期未得到整改的。
39、发生人员死亡的火灾责任事故的;
40、一年之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被市级或以上*和行业管理部门抄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两次以上,给企业声誉和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0句菁华
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5、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本制定应急预案的。
6、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7、有关地方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8、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9、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10、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11、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12、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13、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1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15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
16、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17、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1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9、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20、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如果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减少,反之,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21、其它安全事故
22、5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5.6伤害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发生单位会同安全环保部参照以上标准进行事故级别鉴定并考核。
23、3.3跨部门的事故
24、4事故处理由公司安环部根据事故责任单位的事故报告,分别按轻、重伤情况报送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结案。
25、3.2轻伤二级:考核事故责任人100-2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300元;厂(部)级领导500元。
26、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27、4重伤事故
28、9.3事故处理仍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考核。
29、10厂外交通事故
30、11对外包施工单位事故
31、12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加倍处罚责任单位。
3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3、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4、事故救援
35、因使用、维护、操作不当而使设备受到损坏或损伤的情况属设备事故。
36、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37、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害,损失额在5000元以下的直接损失的事故,或发生小范围火灾、泄漏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8、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39、事故的简要经过;
40、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1、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42、条件: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具有某一方面的特长;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质。
43、各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44、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46、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车间应按照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7、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8、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49、对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50、*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1、*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5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造*员伤害需抢救的,拨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时将伤员送附近医院救治,并垫付医疗费用。
53、总结汲取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分别召开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汲取教训,改进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4、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55、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56、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统计快报表》,24小时内报逐级上报至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
57、区域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区域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项目重
58、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9、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认真的处理。制定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要通过综合评价后实施。
60、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4、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6、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7、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8、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0、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11、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1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14、警告;
15、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16、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17、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8、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19、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20、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人员,应当按照情节轻重,除追回奖励金额,取消荣誉奖励外,还可给予必要的处分。
21、火灾事故
22、传染病事故
23、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抢救伤员,并运用各种快速方法分别向本单位领导、公司安环部报告,如需用车,直接向总裁办申请。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体,应做好标记。
24、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5、1.2所有进入我公司的外包施工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6、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27、5.4公司主管领导责任者按公司个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28、7火灾事故的考核
29、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0、各种原因导致的着火、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着火爆炸事故。
31、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发生一般事故,车间领导应直接指挥,有关人员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3、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4、事故的简要经过;
35、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36、对一般事故,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行政室备案。
37、由公司行政室、财务部按《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赔偿处理。
38、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39、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行政室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并记入台帐。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40、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七种安全管理台帐:
41、凡发生违章作业,事故苗子、小伤(未休工)的班组的班组长,必须在两天内书面报告车间主任。对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要和已遂事故一样对待,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科。
4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43、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4、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45、保护现场。在调查组人员进入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证时,应作出标记或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
46、总结汲取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分别召开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汲取教训,改进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7、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4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49、重伤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同级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保卫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
50、发生未遂事件,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安全生产法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3、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4、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5、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6、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7、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8、全体教职工应自觉保护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发现有损害学校或师生人身财物行为而不及时报告、制止或逃离现场,造成或扩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9、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者按照学校安全制度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
10、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11、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12、严格执行操作法;
13、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1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15、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协助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17、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8、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安全有关事项。
19、参与制订、修订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0、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检测。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22、积极参加安全检测培训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检测,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24、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5、对于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准许持证上岗。
26、经常对职工进行用电、防雷、消防知识教育,使职工能熟练掌握所用器材的使用。
2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安全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28、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一时难予治理的,要采取防范监护措施,同时要积极防止新的隐患形成。
29、负责检查并督促院安委会对单位内的各科室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毒、麻、剧毒药品管理、医(护)技术操作,高压消毒锅,取暖锅炉、用电设施、防火设施、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处理、污水排放、污物处理、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预防、职业病防治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0、做好职工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根据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2、组织、检查、落实本单位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3、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34、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5、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6、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37、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38、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9、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
40、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1、安全大检查:
42、安全隐忠通报与整改:
43、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一50元,次予以处罚。
44、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45、负责与医院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科室、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6、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7、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48、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49、医疗器械库、中、西药房和制剂室等部门,对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含有毒物)的库房要严加保管,注意防火,建立严格的领用制度,对库存物品要有账可查,账物相符,指定专人管理一定期梭查,防正泄漏现象。
50、各部门配发的灭火器要妥善保管,加强防火教育和灭火器材使用的讲解,以便发生火警时,能采取应急措施,发现灭火器材有异常,应及时与院保卫科联系。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 60句菁华
1、1.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2、1.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
3、1.3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5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科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5、2.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6、3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7、4.2若发现不符合情况时,要求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以防目标和指标产生过度偏差。
8、奖励方案及奖金额度,由公司另行制定。
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市场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10、识别和确认
11、安全办负责组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工作。
12、危险源辨识2.1安全办将“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表”发放到相关部门。
13、风险评价。
14、1安全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定性的方法进行风险种类、风险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分析。
15、抓实抓好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工作。
16、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17、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18、凡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报市场领导批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
19、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20、对检维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接零或接地良好。
21、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认真落实。
22、作业中如出现突*况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应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作业负责人联系确认安全后方可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23、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24、积极创建文明市场,做到场区整洁、环境优美、加强劳动保护、消除事故隐患,创造良好的经商环境。
25、根据工作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安全控制。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控制;
26、制定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和施工用电防火措施;
27、职工进入市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8、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29、各部门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30、公用防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申请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31、班组自查;
32、检查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33、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及记录填写情况。
34、在营业期间至少每两小时要进行一次安全巡查。营业结束后要彻底清查现场、清退滞留人员、消除遗留火种。夜间更值人员要按照各自的责任范围认真进行巡查。
35、市场至少每周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
36、各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7、安全办收集日常标准化管理的相关资料和目标完成资料。
38、总经理负责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39、负责执行各项相关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40、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购进和发放女职工劳保用品。同时,每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体检。
41、不得安排在三期(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高处、冷水和体力劳动强度比较大的作业。
42、应根据需要,组织女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等,以提高女职工自身素质,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43、促销活动期间的每天早晨,应提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值班人员和防损人员观察客流情况,发现客流人数众多(超过*时客流)并不断快速增加时应提前开门营业。
44、用电装修必须提供装修电路图(可以是草图)。所雇电工必须持电工证,并到物业部门接受安全教育。所用电工器材和接电布线必须经物业部门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5、认真检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破坏、防严重灾害措施落实情况,保证商场安全运营。
46、月末时班长负责组织召开班组月度安全生产形式分析会,对班组安全生产形式进行分析、研究和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47、安全目标制定实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
48、上级部门及公司所布置、安排的日常工作。
49、1.3 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作出批示。
50、1.4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1、4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具体考核内容为:
52、4.4 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情况。
53、4.7 本部门事故发生情况及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54、5.1.1在公司禁火区吸烟;
55、5.1.3电气设备检修不按规定挂牌;
56、5.2.8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安装触电保护器。
57、5.3.5电机连轴装置缺防护罩;
58、7 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工考核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档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奖惩,职工由所在部门(车间)进行奖惩。
59、1 被考核人弄虚作假,提供假情况、假资料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60、4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0句菁华
1、例会检查内容
2、各部门对安全员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并给予学习和训练的时间保证。
3、2本资金由财务部进行全权监管。
4、5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接触原料、材料、产品、有毒气体、粉尘等的工人,发放劳动布工作服、防尘口罩、防毒面具、浸胶手套等;在振动、噪声、强光等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发放防护眼镜、耳塞、防护面罩等。
5、8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台帐。
6、治理时限。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
7、负责制定、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计划,审核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8、烧焊、点焊时注意周围是否有油气
9、车间作业用电安全
10、出工前应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帽,同时检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11、用镐开挖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须保持一米,避免对面作业,如必须对面作业,相互间距不得小于五米。
1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13、脚手杆、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其它个人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证明,由使用工地的项目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4、乡*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15、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16、整改人员不按责任人的要求进行整改。
17、职能部门接到隐患通知后不研究、不答复、不安排整改。
18、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办理。
19、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调试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20、装卸规定
21、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2、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3、消防水源状况;
24、消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掌握情况;
25、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26、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27、坚持查改结合。通过检查的手段,达到整改安全隐患的目的。
28、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29、新购的起重设备、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30、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1、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32、注塑机半自动正常生产时,只有如下动作可以进行:
33、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有效,按下时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34、保证设备及设备周围无油、无水,保障行走安全。
35、拆除喷嘴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高温原料、气体飞溅烫伤。
36、料斗里必须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属异物而损坏注塑设备。
37、请务必将本机的接地端子与接地线相连接。
38、机械手在注塑机上安装牢固。
39、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手臂作业范围。
40、在机器维修保养时,必须关闭主开关和控制开关,等待刀片静止不动。
41、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包括周、月计划、阶段、年度计划)、措施及工作职责分工。
4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包括周、月计划、阶段、年度)。
43、科室负责人向主管局长报告工作信息。
44、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45、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6、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47、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8、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49、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0、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0句菁华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3、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4、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5、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6、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7、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8、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9、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10、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1、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12、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3、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14、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15、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16、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7、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18、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19、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20、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笔迹工整清楚,如实反映在值班过程中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实际情况,做好面对面交接班工作,确保工厂生产顺利进行。
21、维护作业时,切断主电源,挂上“禁止通电”牌,运行前,确认机械按规定连接。
22、如有异常发生,在零件没有更换前,请不要使用本装置。
23、机械手在注塑机上安装牢固。
24、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手臂作业范围。
25、每2小时检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运转,记录温度。
26、在开关料斗网架时,易发生事故。
27、该机电盒处高压危险。
28、不要去掉防护装置。
29、如果料斗粉碎室中还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机,因为重开机时,余料会造成马达过载。
30、电动单梁起重机(俗称行车)须由专人操作,操作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1、、针对装置上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整改计划。以及装置停工后需要做的检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
32、督促本车间人员爱护本车间公共财物;不乱丢工具等。节约生产成本,降低生产消耗,提高节约意识。
33、督促本车间职工熟练掌握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开停工方案,提高职工工作水*。
34、对装置生产中出现的事故,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或合理建议。
35、督促本车间员工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步骤,注意事项,避免误操作损坏设备。
36、督促员工按时巡检各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跑、冒、滴、漏的设备及时处理或联系机修处理。
37、对装置停工后需要进行检修的各设备,列出详细的资料,上报主管部门,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尽早上报。
38、督促员工正常生产,按时巡检,认真填写记录。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
39、对装置实际运行出现的故障或问题,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上报上级领导部门。
40、新员工上岗执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后,并经岗前培训后上岗。
41、指导职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灾,会具体使用各种灭火方法,会疏散群众和正确拨打火警电话119。
42、爱护本车间公共财物,不乱丢工具,保持工具干净,保持工作环境卫生。
43、新进员工进入班组后,班组长立即组织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培训(培训必须有培训签到记录),安排摊长和固定老员工两人以上对新员工上岗6个月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并形成安全帮带监护责任后,方可单独上岗工作(以降低新员工出现安全事故的风险)。
44、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情况负有监管责任,要对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对工段内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45、设备、工具等安全装置不全或损坏后不及时进行维护、维修继续使用的。
46、新进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进行上岗作业的。
47、新进员工未定老员工进行监护和帮带。
48、员工劳保用品使用不当。
49、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难,先发问请教。
50、如有伤害时,均应迅速处理与治疗。
——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4、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5、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7、现场管理员应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对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行驶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实施全程监管。
8、现场管理员指挥待装车辆有序停放,保障车辆装卸作业安全,配合施工单位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检查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清洁情况,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保洁。
10、在排放工地、消纳卸点、指定行驶路线范围内,对现场管理员、车辆运输交通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巡回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的建筑渣土道路污染情况,立即报告运输企业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11、落实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督促建设、施工、运输等单位做好现场规范装运、车辆冲洗、工地防尘、出入口周边区域保洁等管理工作。
12、合同签订应遵循相关程序,必须凭审批完成流程的“合同审核流转表”,才能交行政人事部加盖公章和印鉴。
13、合同洽谈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加强对合同内容的保密工作,否则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14、巡视检查组负责对出土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规范装运、安全行驶、道路污染等进行巡回检查。
15、负责对渣土运输自有车辆及加盟车辆的信息登记和核对,并对车辆进行专业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16、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严禁车辆超载,并做到车容整洁、无污泥洒落。
17、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8、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9、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20、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1、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25、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26、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27、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
28、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29、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0、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31、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32、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3、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4、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35、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36、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37、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元/次。
38、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39、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40、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