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装钻塔时,台板必须架设牢固、各部螺拴与构件的规格要符合要求,并装全装牢。钻塔安装完毕后,要从下向上认真进行检查、调整、直到符合要求。
2、两人以上抬运器材时,上肩的方向要一致,抬运的重物不宜过高,一般物件距地面200-300毫米为宜。
3、多人抬运大件重物时,要统一指挥,步调一致,互相联系,互相关照。抬重物的同志手要抓住杠子,防止杠子掉下,以防发生事故。
4、在搬运之前,应对搬运物件和搬运用的大小杠子及绳索等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搬运的物体如有突出的棱角、钉子、扒钉等,应设法清除。
5、扩孔、扫孔、扫脱落岩芯或钻进不正常时,必须由班长或熟练技术工人操作。
6、提引器提引钩必须牢固可靠,使用磨菇头必须上紧,起下钻时,要经常看是否松动。
7、升降钻具前,必须对提引工具进行检查,不合安全要求者应及时更换与修理。
8、上塔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井口人员应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
9、发生跑钻时,严禁抢插垫叉。
10、使用前要检查*衡装置是否合适,防坠装置、制动装置和挂绳等是否安全可靠。
11、不准用活动工作台运载重物上塔,卸掉*衡重绳以后,严禁乘坐。
12、工作台装有专用手拉绳,严禁用导向绳代替手拉绳,或用升降机导引工作人员手抓提引器上升。在操作地点停留时,必须先锁紧手动定位器,然后再进行操作。
13、活动工作台要定期检查修理,及时对润滑部位注油,保证安全使用。
14、听大风紧警报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5、预防火灾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6、进行孔内爆破作业时,必须由专职的爆破手进行操作。下入爆破筒前,应用相当于爆破长度、直径木棒试探深度。采用并联、电雷管起爆。多余爆破器材应由专人负责归库。
17、用电设备及电气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18、勘察现场的动力线路,必须采用橡套电缆。在三相五线制系统中,不宜采用3芯、4芯电缆另加单芯电缆或导线做中性线。
19、电缆线路应根据实际架空或悬挂敷设。对经常移动的电缆,应敷设在不被车辆碾压、人踩、器具碰擦及介质腐蚀的地方,否则必须加设保护套。
20、每项钻探工程施工前必须有经过主管领导及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的钻孔设计、钻场设计及作业规程,根据工程的性质、特点和不同的技术要求及目的,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三看、二听、一及时。即看扶把振动和进尺速度、看水泵表及回水情况、看皮带及水接头情况;听机器运转声、听孔内振动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2、准确丈量下入孔内钻具及机上残尺,正确计算钻孔深度。取芯钻进时,回次钻程严禁超过岩芯管长度。
23、钻探设备的管理与维修必须有专人负责,按照设备的有关标准、性能、运转状况等定期进行检修,确保设备能安全正常运转。对各种设备进行分类管理,专人负责,造册登记,并建立验收入库、支领、使用、维修、保管和损坏追究等制度。
2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每星期一HSE领导小组活一次,一口井坚持对在岗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单井进行一次安全总结。
25、严禁非本岗位的人员操作,不许串岗、乱岗,当出现岗位缺少人员时,规定只能由上往下顶岗,不许由下往上顶岗,杜绝非本岗位人员操作。
26、严格执行“井场动火制度”和“冬季设备管理制度”及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其它各项管理制度。
27、严禁酒后上岗,因喝酒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罚款500--5000元,另外根据事故性质上报项目部处理。
28、油罐区,易燃区必须有“严禁烟火”的提示标语,用电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29、由专人(大班司钻)负责管理消防器材,进行交接班检查,丢失损坏按价赔偿。
30、钻台,机房,泵房无油污,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1、汛期全队干部职工没有特殊情况,尽量避免外出游玩,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给队干部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有其它意外事件发生后果自负。
32、所有在岗职工中午,下午必须在队,晚11:00必须回宿舍休息,并息灯。
33、井场及生活区要按地形挖好防洪防汛沟坝,确保安全度汛。
34、立管,水龙带,地面管线,泥浆泵停用时,要将泥浆吹净,否则不能交接班;管线安装时要有高度差,便于放净泥浆和油水。
35、供电线路均采用胶皮电缆,严禁供电线直接挂在设备或井架等金属物踢上,线路各连结处必须包扎良好,无裸露。
36、起钻时2-3柱灌一次泥浆,观察泥浆灌入量与起出钻具体积是否相等。立足一次井控,使用专用灌浆管线。
37、司钻接到溢流、油气侵情况后,应立即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压井作业,并安排专人通知值班干部。
38、井架工坐岗时不能及时、准确发现溢流并及时报告司钻,罚500元。
39、当般干部发现有违反刹把管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要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未造成事故由司钻做检察并罚款500元,造成事故者罚款司钻3000元,罚违章操作者2000元,还要上报工程项目部处理。
40、机台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机长,主要负责人为各班班长。
41、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解释权归公司经理。
42、资产确定内容主要是大队划拨的固定资产及物资材料。
43、大队所划拨固定资产及物资由公司及各机台管理,公司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账本,各机台要有固定资产、物资及材料明细。
44、公司所购固定资产及物资由公司保管,各机台领取材料应凭领取手续。材料成本进入到各机台。
45、*台上铺设的台板厚度不得小于49毫米,当铺设钢板时,应有防滑措施,塔架的梯子、工作台及其护栏必须安装牢固、可靠,护栏高度在1.2米以上,滑轮与天车轮必须使用铸钢件,天车轮要有天车挡板,必须设有提升钢丝绳限位器和防止钢丝绳跳槽的安全挡板。
46、塔架不得安装在输电线下,塔架立起或放倒时,其外侧边缘与输电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下表所列数据:
47、车装钻机移位时,要放倒桅杆、折除电缆胶管,钻车到位后,车轮应用三角木塞住,支腿要落在基台木上。
4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构架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但同一电网的用电设备不得有的接地有的接零,不得拆除接地接零装置。
49、使用柴油发电机供电时,应有专人管理,机组应配齐安全防护装置;若与外加线路电源联接,应设联锁装置,严禁并列运行,同时遵守当地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50、用锤击沉管成孔时,管桩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栏帽、桩锤升高到离桩口1米以上并锁住后,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混凝土。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7动土中被暴露的电缆、管线等,应及时妥善保护,迁移电缆和悬吊电缆火线时,必须停电,经验电后方可进行。
2、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3、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6、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7、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8、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9、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0、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二级单位安全科审批。
11、2.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12、2.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3、2.14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4、8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15、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16、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17、9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18、11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19、13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20、5生产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2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2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23、安全隔离。
24、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2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26、2.1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27、3.2.2企业自行组织的现场教育培训。
28、4.2 考核内容由发证单位(部门)根据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29、5.3 复审不合格者,在两个月内可申请再复审一次。仍不合格者,由发证单位收缴操作证,并不得继续独立作业。超过期限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30、5.7无证或持过期操作证在特种工种岗位上作业的人员,一律视为违章作业,并按违章作业规定予以处理。
31、6.1.3 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安全技术的培训、考核及发证、复审等管理工作。
32、6.2 设备管理部
33、6.3.1对特种工种人员的专业技术、安全培训及考核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34、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总经理工作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35、起重作业时,起重吊具、索具、辅具等一律不准与电气线路交叉接触;
36、运输吊运大型、重型设备时,事先要测量道路是否安全无阻,对道路上空和两侧的输电线、架空管道、地下设施、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37、搬运易碎物品,应使用专用工具,小心轻放。装运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必须轻装、轻卸,不得猛烈撞击,不得乱抛乱扔;
3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39、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40、升降设备(装置):额定起重量≥0.5t的电梯、吊栏、滑模;
41、锅炉:容积≥30l的承压锅炉;
42、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
43、违章作业和事故记录。
44、2、驾驶前检查
45、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钥匙,启动时不允许拔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钥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6、3.6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47、3.12严禁超载行驶。
48、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9、1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作业,特殊情况需经过安全环保科认定许可,在老师的的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
50、4登高作业
51、5设备内作业
52、采用直接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的浓度,连续三次(每次间隔约5min)测定均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方可动火作业;
53、采用间接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或氧的含量,经连续三次(每次间隔约5min)测定均符合要求时,方可动火作业;
54、应根据管线情况和现场条件确定放散点数量与位置,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点;
55、斜拉重物;
56、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收缴残疾、高度近视以及睡眠不足,身体疲劳、情绪不稳、酒后等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57、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58、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具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掉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59、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60、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6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时,应该视挖掘强度作好防止滑坡和塌方等情况的必要安全措施。
2、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在无*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9、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10、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11、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
12、2生产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4、2.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15、2.3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16、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17、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18、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19、通风。
20、8烧焊作业着火点与乙炔、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乙炔瓶与氧气瓶应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并应安装回火器,各种气瓶应有护拦固定。
2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2、2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23、2.1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24、3.3 大、中专、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持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特种作业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相关有效证件的,当年可免培训考核。
25、3.4 参加发证单位培训的时间与内容,可根据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参加企业自行组织培训的时间不少40学时,培训内容为本工种有关的技术与安全知识(规程、规定等)。
26、4.3 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电梯操作或维修、登高架设、有关机械操作等由省、市劳动部门考核、发证。
27、6.1.6 负责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具体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标准执行。
28、6.2.2对公司特种作业的现状进行评价,并提交总经理工作部作为特种工种设置变更的依据。
29、6.3.2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实施安全措施的监督。
30、起重作业人员在操作中要登高作业,必须办理登高作业安全许可证,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31、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32、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33、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气割、气焊。
34、金属探伤检测作业:射线、超声波探伤。
35、产品监督检验证明;
36、安装技术资料和监督检测合格文件。
37、1、资格要求
38、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后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缝产生。
39、2.2检查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0、3.3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后倒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1、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2、5.2停放后将货叉调整至中央位置。
43、4.5在登高作业时要顾前思后,细心从事,穿戴轻便,不准带重物。
44、2私自使用电炉子取暖和移动电动工具未设保护装置、现场检修带电运行而未采取停电、挂牌等措施作业、生产使用电炉子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的每项(次)扣200元。
45、燃气管道内积有燃气杂质时,应充入惰性气体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
46、放散火炬现场应备有干粉灭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
47、应根据管线情况和现场条件确定放散点数量与位置,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点;
48、置换放散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压力及取样检测;
49、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50、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6、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7、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8、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9、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10、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11、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12、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13、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14、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15、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16、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7、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18、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19、1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20、1.1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21、5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
22、6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23、8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24、9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25、10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26、13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27、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28、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9、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30、在未设护栏的*台(房顶、屋面、栈桥上盖)及角度孔洞、豁口周边2米以内临边作业时必须设安全绳、戴安全带;在临近窗口、护栏作业,身体重心有可能超过窗口、护栏时必须戴安全带。
31、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堆放*稳,不得妨碍通行。
32、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3、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34、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35、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36、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37、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38、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39、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40、高空作业车在使用时必须使支撑臂有有效支撑点,并保证高空作业车水*(观察车体水*仪确定)。风速高于10米时禁止使用高空作业车。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00句菁华
1、建立准入机械、相关人员准入、作业指导书审查的登记台账及留存资质、资格证件和作业指导书、措施等复印件;
2、机械设备的基础要高于自然地坪,搭设机械操作棚,做好操作棚防雨措施。
3、新购的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根据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外文资料须及时译成中文)以及国标起重机安全规程等规定,制定针对本起重机的安全操作和保养制度并组织学习贯彻,在此之前不得使用。
4、起重机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5、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
6、电动吊蓝的验收表;
7、对主要结构件的检测结果如超过国家规定报废标准不可修复的,必须报废;
8、对主要机构机构检测如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
9、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10、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
12、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记录;
13、设备中间检测,塔机、升降机顶升加节、附墙应提前5天申报检测,有加节安装自检记录。经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安装人员应持证安装;
14、设备维修时,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升降机维修时,另一台设备必须停机;
15、对塔机混凝土基础周围有开挖的,应加强对设备垂直度定期测量观察;
16、设备严禁超载使用,超过六级风禁止使用;
17、设备拆卸后,应持设备ic卡在检测机构予以拆卸注销。
18、酒后不准操作
19、起重量不明不吊
20、现场施机械的保养分类
21、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22、钢丝绳磨损、断丝严重造成断绳;
23、顶升加节时,回转机构未锁定,在风力作用下或违章旋转臂架,造成套架脱离标准节发生倾斜或倾覆;
24、违反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
25、基础节预埋不符合规定要求;
26、钢丝绳绳端固定不符合规定要求。
27、标准节导轨架垂直度超标;
28、不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29、重要零部件的连接漏装开口销、螺栓未紧固或未采取防松措施;
30、安全装置(力矩、重量保护装置,起升、变幅、回转、行走限位)失效;
31、螺栓、销轴连接固定松动或损坏;
32、专职驾驶员离岗未关闭操作电源,造成他人擅自操作发生意外事故;
33、安装时无安全措施造*员高空坠落;
34、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对建设机械的现场安装、使用、拆卸整个过程的监管力度;
35、加强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安全检查,对设备维修保养检查和设备每天运行记录的查验;
36、负责起重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和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的审查。
37、设备试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应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任何。
38、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39、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助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协助交班者处理。
40、2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冲、剪、压机械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
41、1对冲、剪、压机械的管理要求
42、2.3两人以上集体操作的冲、剪、压机械,必须规定一人开车、一人指挥,互相协调进行操作。
43、1、3督促、监察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落实。
44、2、1对班长负责,协同配合车间专职安全员工作,做好班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45、2、5班组员工应熟悉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要对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和常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6、3、1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中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47、3、2严禁使用未经试验或已超预防性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48、3、9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台账检查。
49、4、2梯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不允许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影响强度的缺陷。梯边(梁)不得有开裂。
50、4、4不得两人或多人蹬在一个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位,不得调整梯子。
51、5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腰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52、7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53、4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机械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整相应的芯轴。
54、2本规定明确了各类维护维修、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和报废全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55、3.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沟、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拉葫芦、千斤顶等。
56、4.2防护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各类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眼镜、防毒面具、接地线等。
57、5.1公司安全总监是安全工器具主要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
58、5.1.3组织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和新购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
59、5.3.3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
60、5.3.4对个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61、3.5如需自行组装、安装所购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须具有上述证件。
62、1.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63、10.3.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中,应采取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取保险措施。
64、11安全工器具使用要求
65、11.1绝缘操作杆:检查表面有无裂纹、脱漆;接头是否牢固;握手标志清晰;不超试验周期。
66、11.2绝缘手套:检查有无粘黏、漏气现象;不超试验周期。
67、11.7接地线:检查塑料护套完好;无断股;各部连接牢固,螺栓紧固。
68、6.3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上粘贴不干胶制成的“试验合格证”。
69、7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70、3.1.8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71、3.1.9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72、3.2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由各单位汇总后提出申请,出具试验报告报公司安全总监审定。
73、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7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7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7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77、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78、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79、及时报告公司发生的`伤亡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组织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80、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81、定期向领导报告安全工作。
82、机床运转时,严禁用手触摸机床的旋转部分。装卸工件,安装刀具,加油以及打扫切屑,均应停车进行。清除铁屑应用刷子或钩子,禁止用手清理。
83、装璜垃圾、废旧铁器;
84、擅自脱岗的,每次扣罚当班人20元;因脱岗造成中转站内物品被盗或遗失的,按价赔偿,造成设备损坏的,予以待岗处理。
85、压台悬空时,下面严禁站人。
86、各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不得违章使用。
87、进入机修加工棚必须戴好安全帽。
88、操作时应用木工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89、建筑安装企业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90、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91、2.2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92、3责任事故分类
93、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94、5高温拉伸或其它升温试验,需电炉加热时,应控制电流均匀上升。在装卸试样时,必须断电,必要时需戴上石棉手套。易燃易爆物必须远离电炉。
95、10长期不用的机器、设备应上油密封加罩并定期检验、保养。升降丝杆及上下夹头要经常加油润滑,光亮部分应涂上防锈油。
96、2钢筋加工机械
97、5焊接机械
98、1材料设备部负责施工现场各类中小型机械的安装、验收;
99、3.1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100、电动吊蓝的'验收表;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需持介绍信,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查阅。
2、工作调出,必须将档案、科技书、资料全部交加,外出参加科技性会议带回的资料,一律交档案室存放。
3、查阅档案的部门,要及时将利用效果登记册内。
4、维护*,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级。密级定为三种:(1)绝密(2)机密(3)秘密
5、保持好库的温湿度,经常检查调整,按规定填写温湿度记录。
6、档案室应有专人专管,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入内、开启。
7、档案箱排列整齐,分类存放,每年清库查对档案一次,确保档案安全。
8、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
9、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10、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11、人事管理。
12、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13、声像档案。
14、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15、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16、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7、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
18、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19、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0、工作调出,必须将档案、科技书、资料全部交加,外出参加科技性会议带回的资料,一律交档案室存放.
21、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
2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23、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配备档案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4、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室。
25、4.2认真按照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和编制检查等工作。质量符合档案管理标准要求。
26、6.2每年组卷完成的档案,必须收集齐全,按时入库(柜)并作移交登记。
27、6.6对所藏档案要定期检查,掌握保管情况,定期打扫,清理柜架,确保档案保存完好无缺。
28、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29、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30、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31、负责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32、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保管、移交、销毁等工作。
33、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全部)长期保存。
34、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35、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36、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7、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38、4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39、1.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40、1.4.2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41、1.4.3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42、1.5.3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43、1.6.3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44、1.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45、1.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46、1.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47、3.3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48、7.2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49、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50、档案保管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30句菁华
1、对未装仪表台和组合开关的车辆到车下操作前,把“严禁打车”牌分别悬挂在驾驶区方向机杆和副启动盒醒目位置,然后再进入车下工作。操纵、电工人员严禁进行发动车辆操作。
2、在车下有员工作业时,或者仪表台驾驶区、副启动盒处挂有“禁止打车”标牌时,电工调试只允许进行静态电工调试,严禁进行发动车辆的动态调试。
3、对于完工或下线车辆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车下整改操作,必须在前后醒目位置放置“严禁打车”标牌,并且随身携带启动钥匙,如有特殊原因找不到启动钥匙,必须安排专人对驾驶区进行监护,保证车辆不会被其他人员启动。
4、车下作业人员进入车下作业之前必须严格遵守“三务必/两落实/一注意”原则,即:务必在驾驶区挂有 “严禁打车”警示牌;务必在副启动盒处挂有 “严禁打车”警示牌;务必随身携带启动钥匙,落实检查止轮器是否放置到位;落实走线时板链运行是否彻底结束,注意进入车下作业时身体所躺位置远离车轮。
5、倒车司机在作业前务必确保在车辆即将启动→初始运行时间段车底作业人员连人带牌(“严禁打车”警示牌)全部撤离车辆运行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在使用拖车棒及拖拉机进行拖运无效工艺车作业时严禁采用挂挡点踩刹车的方式来提醒车底车内人员撤离;在用拖拉机拖运无效工艺车时责任工段必须做好“三同时”即一条线同时指定三人一同配合作业:一人驾驶拖拉机/一人操纵无效车/一人监护当事车车底及四周安全状态。
6、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组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各生产队长负责各种爆破工作;
7、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8、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9、爆破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的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和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隐蔽场所必须安全可靠,道路必须畅通;
10、爆破负责人遇到特殊、重大情况时要逐级上报,尤其涉及安全、危及公司利益的问题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12、xx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13、石油化工设备检维修规程;
14、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15、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16、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17、有毒、有害、腐蚀性严重的介质压力测量
18、锅炉、压力容器本体压力表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其它压力表作为非强制检定处理,周期由赛科生产装置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19、操作线和警戒线参数由生产装置技术人员提供清单并负责预置。
20、配备至少二名持压力表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
21、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22、符合开展检定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复印件两份;
2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24、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5、4.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2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7、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28、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29、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30、需要校验的压力表送仪表维修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