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6、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7、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8、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9、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10、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11、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12、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13、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14、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15、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16、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7、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18、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19、1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20、1.1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21、5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
22、6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23、8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24、9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25、10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26、13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27、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28、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9、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30、在未设护栏的*台(房顶、屋面、栈桥上盖)及角度孔洞、豁口周边2米以内临边作业时必须设安全绳、戴安全带;在临近窗口、护栏作业,身体重心有可能超过窗口、护栏时必须戴安全带。
31、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堆放*稳,不得妨碍通行。
32、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3、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34、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35、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36、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37、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38、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39、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40、高空作业车在使用时必须使支撑臂有有效支撑点,并保证高空作业车水*(观察车体水*仪确定)。风速高于10米时禁止使用高空作业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7动土中被暴露的电缆、管线等,应及时妥善保护,迁移电缆和悬吊电缆火线时,必须停电,经验电后方可进行。
2、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3、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6、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7、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8、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9、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0、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二级单位安全科审批。
11、2.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12、2.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3、2.14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4、8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15、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16、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17、9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18、11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19、13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20、5生产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2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2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23、安全隔离。
24、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2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26、2.1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27、3.2.2企业自行组织的现场教育培训。
28、4.2 考核内容由发证单位(部门)根据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29、5.3 复审不合格者,在两个月内可申请再复审一次。仍不合格者,由发证单位收缴操作证,并不得继续独立作业。超过期限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30、5.7无证或持过期操作证在特种工种岗位上作业的人员,一律视为违章作业,并按违章作业规定予以处理。
31、6.1.3 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安全技术的培训、考核及发证、复审等管理工作。
32、6.2 设备管理部
33、6.3.1对特种工种人员的专业技术、安全培训及考核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34、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总经理工作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35、起重作业时,起重吊具、索具、辅具等一律不准与电气线路交叉接触;
36、运输吊运大型、重型设备时,事先要测量道路是否安全无阻,对道路上空和两侧的输电线、架空管道、地下设施、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37、搬运易碎物品,应使用专用工具,小心轻放。装运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必须轻装、轻卸,不得猛烈撞击,不得乱抛乱扔;
3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39、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40、升降设备(装置):额定起重量≥0.5t的电梯、吊栏、滑模;
41、锅炉:容积≥30l的承压锅炉;
42、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
43、违章作业和事故记录。
44、2、驾驶前检查
45、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钥匙,启动时不允许拔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钥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6、3.6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47、3.12严禁超载行驶。
48、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9、1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作业,特殊情况需经过安全环保科认定许可,在老师的的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
50、4登高作业
51、5设备内作业
52、采用直接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的浓度,连续三次(每次间隔约5min)测定均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方可动火作业;
53、采用间接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或氧的含量,经连续三次(每次间隔约5min)测定均符合要求时,方可动火作业;
54、应根据管线情况和现场条件确定放散点数量与位置,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点;
55、斜拉重物;
56、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收缴残疾、高度近视以及睡眠不足,身体疲劳、情绪不稳、酒后等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57、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58、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具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掉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59、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60、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6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时,应该视挖掘强度作好防止滑坡和塌方等情况的必要安全措施。
2、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在无*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9、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10、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11、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
12、2生产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4、2.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15、2.3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16、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17、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18、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19、通风。
20、8烧焊作业着火点与乙炔、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乙炔瓶与氧气瓶应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并应安装回火器,各种气瓶应有护拦固定。
2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2、2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23、2.1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24、3.3 大、中专、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持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特种作业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相关有效证件的,当年可免培训考核。
25、3.4 参加发证单位培训的时间与内容,可根据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参加企业自行组织培训的时间不少40学时,培训内容为本工种有关的技术与安全知识(规程、规定等)。
26、4.3 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电梯操作或维修、登高架设、有关机械操作等由省、市劳动部门考核、发证。
27、6.1.6 负责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具体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标准执行。
28、6.2.2对公司特种作业的现状进行评价,并提交总经理工作部作为特种工种设置变更的依据。
29、6.3.2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实施安全措施的监督。
30、起重作业人员在操作中要登高作业,必须办理登高作业安全许可证,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31、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32、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33、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气割、气焊。
34、金属探伤检测作业:射线、超声波探伤。
35、产品监督检验证明;
36、安装技术资料和监督检测合格文件。
37、1、资格要求
38、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后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缝产生。
39、2.2检查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0、3.3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后倒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1、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2、5.2停放后将货叉调整至中央位置。
43、4.5在登高作业时要顾前思后,细心从事,穿戴轻便,不准带重物。
44、2私自使用电炉子取暖和移动电动工具未设保护装置、现场检修带电运行而未采取停电、挂牌等措施作业、生产使用电炉子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的每项(次)扣200元。
45、燃气管道内积有燃气杂质时,应充入惰性气体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
46、放散火炬现场应备有干粉灭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
47、应根据管线情况和现场条件确定放散点数量与位置,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点;
48、置换放散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压力及取样检测;
49、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50、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
2、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3、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等。
4、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5、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需要校验的压力表送仪表维修车间;
7、压力表检定设施由仪表维修车间负责筹备并管理;
8、仪表维修车间计量员对口强制检定工作,建立台帐和检修档案,与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指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保持联系,落实相关的各项事务。
9、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11、xx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3、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14、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15、汽轮机、发电机油压测量
16、密封增压容器的压力测量
17、压力表检定周期一般应参照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真空压力表和真空表》执行
18、压力表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强制检定压力表应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19、工业管道压力表检定周期暂定为不超过一年;
20、其它压力表建议作首次检定,或检定周期与装置检修同步;
21、压力表与管道间装设的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是否不清或锁紧装置是否损坏。
22、压力表最高计量标准,由仪表维修车间负责向xx市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考核。
23、选用的计量标准,其计量技术指标应当满足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具有有效检定证书;
24、按照规定完成《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格式见JJF1033—20xx附录B),其中测量不确定度评定、验证及重复性、稳定性考核的填写见JJF1033—20xx附录C;
25、制定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26、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27、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
28、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29、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
30、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组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各生产队长负责各种爆破工作;
31、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地质结构,在确保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设计爆破方案,确定爆破参数,即(孔深、孔距、排距、起爆顺序及方向),并负责指导实施,负责爆破质量。
32、所有爆破器材的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33、起爆网络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联接。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
34、爆破后,爆破负责人带领爆破员亲自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哑炮及时清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确认作业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发方可解除警戒,施工人员及机具方可进入现场。
35、每年度或一个较大的爆破工程结束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
36、在车下有员工作业时,或者仪表台驾驶区、副启动盒处挂有“禁止打车”标牌时,电工调试只允许进行静态电工调试,严禁进行发动车辆的动态调试。
37、以上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期开始执行 ,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相关工段班组长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监控,对在检查中发现违规操作的员工,将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视情节严重度对相关组、班、段长进行的罚款处理。
38、公司级教育:由劳动力管理员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39、项目部级教育:由生产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40、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特殊性检查: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2、1本制度由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3、放学、课间操、*等集体活动,确保有专人负责疏导,防止拥挤造成安全事故。
4、1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类型
5、检查所有润滑部位的润滑状况是否良好。
6、检查吊钩是否有裂纹,其危险截面的磨损是否超过原厚度的5%;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钩组上的各个零件是否完整可靠。吊钩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7、检查所有的螺栓是否松动与短缺现象。
8、检查所有减速器的齿轮啮合和磨损情况,齿面点蚀损坏不应超过啮合面的30%,且深度不超过原齿厚度的10%(固定弦齿厚);齿轮的齿厚磨损量与原齿厚的百分比不得超过15%~25%;检查轴承的状态;更换润滑油。
9、检查主梁、端梁各主要焊缝是否有开焊、锈蚀现象,锈蚀不应超过原板厚的10%,各主要受力部件是否有疲劳裂纹;各种护栏、支架是否完整无缺;检查主梁、端梁螺栓并紧固一遍。
10、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1、11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12、1 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整改责任人签收,一份由xx部门存查。
13、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培训等。
14、2.3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15、6 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16、10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
17、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18、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19、6生产部和技术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20、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1、2.1一般事故隐患
22、2排查方案:隐患排查前就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和要求等。排查方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23、4.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24、5排查内容
25、5.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6、1.3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生产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27、1.7各单位将需要公司协调消除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于每月25日前上报安委会,由安委会统一汇总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在下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奖优罚劣。
28、1.8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安委会以“安全监督通知书”形式要求有关单位整改。
29、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法定代表人对全公司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主管安全的常务副总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公司领导对分管的工作负安全责任。
30、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生产营运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1、按照交通规定,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32、1.2事业部级安全检查
33、1.5日常性检查。
34、1.5.4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不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执行、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脱岗、串岗、睡岗等违纪情况。
35、1.6.5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36、1.6.7库房检查:消防标识、消防设施、门窗、灯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37、1.7季节性安全检查:
38、1.8.1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检查;
39、1.10综合性安全检查:包括生产现场各方面的安全检查。按照公司、总调度室、各事业部、车间(班组)分别由分管副总经理、总调度室主任、事业部经理、车间主任组织有关部门、调度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五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检查和整改项目应该向上级汇报。公司级(包括节假日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事业部每月检查一次,总调度室、车间每周检查一次。
40、1.12.4查纪律:检查生产岗位上的劳动组织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的执行情况。
41、1.12.5查隐患:生产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容器、电气仪表等有无不安全因素;*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地井、暗沟是否保持畅通;跑、冒、滴、漏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灼烫等不安全因素。
42、1生产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厂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43、5专业性安全检查:
44、5.7检查设备开停工等安全状况;
45、5.8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46、5.9专业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和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47、1事故隐患范围
48、2.4安全主管领导须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负首要责任,技术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负责。
49、3各部门及车间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全面的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并做好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50、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要求驾驶员疲劳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不开英雄车、不开气。*常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2、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风体系管理工作:接合公司GPS监控系统,对我县道路进行信息采集,道路分析,并对危险点进行播报,提醒驾驶员提前处理,保证车辆出行安全。
3、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登记,由人秘科负责登记,每月由人秘科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
4、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人秘科负责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或人秘科通知,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人秘科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5、车辆在公务途中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立即向交警、保险部门报案,同时还应向办公室报告。
6、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7、所有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证照,由专职驾驶员(办公室)妥善保管。
8、车辆必须停放在统一的指定地点,因事不能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应停放在安全的停放处。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搞好安全防范,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自负。正常业务用车、重要工作用车、出差用车应按时返回待用,并及时将钥匙交到办公室。
9、派车程序:
10、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11、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制动、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更换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12、各种车辆归本单位所有,其资产及使用管理由单位机关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派(定向配置车辆除外)。
13、单位分管主任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车辆使用和管理的重大问题。
14、保证市场检查工作用车。属本单位统一组织的安全检查、专项督查和工作会议等工作,由机关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其他会议、公差或同时多路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客车或公交车等交通工具。
15、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16、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17、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18、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19、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20、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2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2、3.1 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23、4 用车管理
24、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25、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27、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28、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29、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30、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年终公司将给予奖励。
31、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除认定是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外,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32、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维修金额过大的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33、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销。
34、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
35、意外事故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受损有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36、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7、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38、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9、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40、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3、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4、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5、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6、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7、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8、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9、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10、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11、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12、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13、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14、凡带出校门的大件物品,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明,经门卫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出门,否则门卫有权扣留相关物品。
15、有专人负责保管。
16、节假日安排值班守护。
17、化学危险品库、油库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18、在校园内举办*、讲座、文娱、体育等大型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事先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报校长室备案。
19、暂住人口应在进校当日内按照规定携带本人有关证件到总务部门保卫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
20、暂住人员必须凭本人的出入证进出校园,严禁伪造、涂改、转借或冒名顶替,如有遗失应及时到保卫处登记,申请作废,并重新办理。
21、禁止没有资质的无从业许可证的车辆搭载学生。
22、申请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
23、配合各部门查处学校周边制造销售有淫秽*、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24、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25、严格执行《学生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学生到校情况,对未到校学生按《未到校学生处理程序》规定的办法,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查明没到校原因,进行相应处置。
26、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学生外出活动,严格实行《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组织人员必须制订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事先对活动场地及活动线路进行考察,排除隐患。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适时指导,全程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27、上课后关闭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放学后20分钟关闭大门,不得让学校以外人员进入校园。
28、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29、放学后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0、分管德育校长及值月(值日)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31、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32、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况。
33、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34、幼儿班实行课前课后安全护导制度,由当节课教师负责。
35、学校工人在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36、要注意调适好水温,防止师生烧伤。
37、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38、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时,任何教师不得逃避责任和义务,做好学生的防护工作。
39、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40、机动车在校园内慢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校园的交通标志,校内不准超车。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