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防爆工作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健全消防组织,严格控制火源,妥善管理易燃物品,加强对压力容器设备的管理,防患于未然。
2、车辆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装置区。夜间值班人员进入有易燃气体的装置区,其照明工具必须防爆。
3、在生产贮存易燃气体和液体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区域,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4、在易燃气体、液体装置区内施工,一律不得安装临时照明线路和临时动力线路,如确需要应事先征得安全部门的同意,开据《临时施工申请证》并按规定进行检测,修理和维护。
5、禁止设备在超过设计的压力和温度下进行试验,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6、*瓶禁止抛、摔、撞击,不得沾染油污和乱存放。在储存和搬运时,应带好安全帽,没有安全帽和防护圈的气瓶禁止运输。氧气瓶禁止肩扛和脚蹬滚动,不允许抓着气阀手柄拖着走,运输时要特别防止跌落。
7、*瓶只准盛装同一种气体,并禁止放在日光直射或热源附近的地方,以免发生爆炸。
8、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及其危险程度注意保管,凡混合在一起能产生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应分开储存和运输。
9、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其他装置是否停水气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防止因消防水用于生产而导致事故扩大和其他事故发生。
10、装置所设通风设备,不但是为了通风换气,降低有害气体的浓度和防暑降温,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爆炸物的形成和驱散爆炸物的存在。操作人员应正确的充分利用。正常情况下,通排风设备非经安全科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同意不得任意搬运,并应和工艺设备一样进行使用、维护、检查和交接。
11、通排风设备应作好预检修工作,保证经常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12、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13、1干式除尘器内应安装超温报警器。
14、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工厂)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15、2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6、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17、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18、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19、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20、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21、1.14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22、1.17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23、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24、2.1防爆泄压。
25、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26、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7、2.3防止氧含量超标。
28、2.3.1 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29、2.4.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30、2.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31、2.6.6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32、2.7物料排放。
33、4库房设置有装卸*台的,*台内应与库房地面*接,*台外应不高出装卸车厢地板。*台两侧分别设置人行台阶和车行坡道。库房的门开启时,不得阻碍人行台阶和车行坡道通行;
34、7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m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仓库库区内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消防、报警等设备要齐全有效。
35、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36、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37、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放置可燃易燃物体。
38、16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39、对所用易燃、易爆物料的过程及设备必须严格管理,采取有效的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以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
40、加强防火防毒检查和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41、生产或检修,需用的熬炼设备应设置在安全地带。熬锅装料不得超过容积的80%,以防止沸腾外溢,熬炼期间应有专人管理,并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42、高温设备、管道必须保温。不能在高温设备、管道上烘烤可燃物。
43、高大建筑,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及突出屋面的排放管、气框放空管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大于5欧姆,并应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44、建筑与工艺生产装置的*面布置必须符合防火间距标准要求。
45、输送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放空应根据管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安全流速,以防引起静电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6、厂区应设立若干消防水栓、水池,消防用水要有足够的压力。
47、在禁火区动火的,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许可"手续后方能进行动火。
48、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49、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当班人员应迅速判明原因,切断灾害源,必要时作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处理,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50、有职业禁忌证人员,不得安排到有毒有害作业岗位。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2、消防泵房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有值班记录,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在良好状态。
3、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爆电气装置;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4、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任何人员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
5、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6、2.4隔离空气:将可燃物与周围的空气隔开就能马上使燃烧停止,如不同的灭火剂,湿被,黄沙等,都能达到灭火的目的。
7、3.1生产场所应根据工程情况成立消防机构,配备消防器材,在生产作业场所防火负责人和安全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8、4.1.5凡存放和使用易燃有机溶剂的场所,必须严禁明火、高温、剧烈碰撞,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9、5.2用火应采取定时、定位、定人、定措施的管理办法,若部位变动或超过规定时间仍须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规定时间操作人员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10、5.7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检查现场确认无火情隐患及火险时,方可离去。发生火灾要先切断电源、气源,然后再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救生物进行扑救。
11、5.11所有的气焊工具、设备,包括氧气瓶、乙炔瓶、胶皮等均应按不同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不合格者一律禁止使用。
12、成立义务消防队
13、义务消防队的职责:
14、火源管理:
15、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
16、本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应当把教育职工提高防火自觉性、遵守防火法规、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任务,其目的是:通过宣传教育,把职工群众动员起来,自觉地执行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遇有火警,能及时有效地扑灭,减少火灾的危害。
17、安全防火教育的内容:
18、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9、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20、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2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防火工作;
22、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23、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24、1公司(工厂)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25、5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26、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27、2铝镁合金粉尘发生事故不得使用干粉灭火器,水,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28、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9、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30、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31、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32、1.10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33、1.13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34、1.19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35、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36、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37、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38、2.1.8 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39、2.3.1 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40、2.6.1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41、2.6.3 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
42、2.7物料排放。
43、4.1 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44、车间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0元。
45、在使用泡沫灭火器时只要将瓶身颠倒,喷咀向着火处即可,注意喷咀却不能对着身体。(注意:泡沫灭火器不适用于气体、液体及未切断电源的火灾)
46、严禁迟到或早退。
47、严禁工作时间乱串岗位。
48、严禁生产中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49、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及时进行总结和评比。
50、协助上级*机关和安监部门对火警火险的调查处理,配合*消防部门对火灾和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
——井下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2、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3、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5、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8、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9、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10、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1、5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12、6粉尘车间(岗位)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工厂)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13、1干式除尘器内应安装超温报警器。
14、3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15、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16、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工厂)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17、动火前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出现异常须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
18、动火证应填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审批人的签名。
19、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20、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安全副总担任组长。
21、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22、井下违反规定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23、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
24、观察室使用普通玻璃的。
25、开关及五小电器表面、配件生锈的。
26、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
27、电机接线盒盒盖上反的。
28、在用的螺旋式接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有加金属垫圈的。
29、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有大于1mm间隙的或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者(小线嘴大于1mm者)。
30、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31、电工带电作业。
32、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
33、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
34、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或屏蔽护套等没有保护接地。
35、电缆护套进入器壁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
36、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过3个扣距)。
37、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使用不合格弹簧垫的。
38、开关不上架、开关架损坏或开关架与开关不符的,同一处两台以上小件不集中上板的。
39、各种标志牌、铭牌标注不清、不全的或与实际不符的。
40、接地装置、开关架、小件板、电缆钩不及时回收的。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一般规定
2、参与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3、每月做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配件及材料的计划工作。
4、热管道必须保温,并在保温层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冲坏和骤冷爆脱,打掉的保温层检修后补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触而起火。
5、在生产贮存易燃气体和液体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区域,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6、凡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地点(如食堂、加热炉),火嘴之后的管线上必须加装防火器和水封罐,以免回火。
7、通排风设备应作好预检修工作,保证经常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8、1经营储存场所的照明灯应为防爆型,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9、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0、11 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贮。铝镁粉尘应当贮存在专用仓库。
11、1干式除尘器内应安装超温报警器。
12、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13、3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14、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15、1一般要求:
16、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17、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18、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9、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20、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21、1.14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22、1.17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23、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24、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25、2.3.3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26、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27、2.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28、2.6.6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29、4.2 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30、加强防火防毒检查和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31、搬运可燃、爆炸等危险物品,不得抛掷,拖拉和滚动,所用板手、锒头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或镀铬的钢铁材料。
32、高温设备、管道必须保温。不能在高温设备、管道上烘烤可燃物。
33、生产区内的照明,布线及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34、可燃气体放空管应高出设备或建筑物2米以上,并设阻火器。
35、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装置和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符合国家和部颁有关规定。
36、义务消防队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进行消防教育,训练和演习。
37、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38、禁止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或无阻火器的车辆在生产区内行驶。
39、禁止使用汽油等易挥发的或可燃性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
40、编制防尘防毒规划,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1 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负责外包的选择与评价等)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2、3 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5 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6 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5、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6、9.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7、10.2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有督促和检查现场安全纪律的职责。
8、11.1建设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9、11.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10、、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11、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凡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1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14、建立消防保卫组织,配备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15、食堂距离厕所、拉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的场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场地*整、清洁、无污。
16、食堂外墙面,抹灰刷白,内墙面局部贴面砖,抹水泥地面,安装纱门窗。
17、生熟食品分开并设有标记,有防蝇设施,室内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时消毒。
18、食堂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饮食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饮食和生活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持卫生防疫部门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
19、对防暑降温药品要保证及时供应,并检验清凉饮料卫生状况。
20、协助技术部门做好尘毒、噪声的防治。
21、领导小组每天对工地进行治安巡逻值班。
22、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应妥善处理泥浆水,不得将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3、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其他材料。
24、1周边居民通行防护安全计划。
25、1事前控制
26、1.4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27、1.5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28、2.8定期会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
29、1.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30、2.6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场地是否*整,有无大面积积水。
31、2.7夜间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32、2.8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后出场。
33、2.9按*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34、2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5、2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为0;
36、9违章和违纪事件整改率100%;
37、11施工安全不符合项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率达100%;
38、12重大设备、交通事故发生率为0。
39、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水*安全网内不得存留建筑垃圾,网下不能堆放物品,网身不能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防止受化学品与酸、碱烟雾的污染及电焊火化的烧灼等。
40、2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不同阶段,有针对性的设置安全标志;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安全标志;
41、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42、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43、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44、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4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4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47、建立由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度,每日轮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杜绝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或赤脚、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48、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布置现场施工用电,线路绝缘保证良好,电动机械做到一机一闸,电气设备接零接地,手持电动工具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9、目标管理
50、施工组织设计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督促职工学习和巩固事故预案,提高职工解决装置上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操作水*。
2、挖掘生产中问题,提高整改措施,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或优先生产条件,上报主管部门。
3、督促车间员工按时给装置上没有运行的动设备进行盘车保护好备用设备的完好。
4、督促员工按时巡检各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跑、冒、滴、漏的设备及时处理或联系机修处理。
5、对装置实际运行出现的故障或问题,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上报上级领导部门。
6、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各设备,避免误操作损坏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
7、严格执行动火票制度,确认动火处的安全性,坚持没有动火票不动火,防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监火人不在场不动火的“三不动火”原则。
8、对生产中安全上的重点部位。要经常巡检,确保生产的安全,禁止超温、超压、冒罐等操作的发生。
9、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定专人进行帮带,传授技能,保障安全。建立班组联保互保安全网络体系,以保障班组安全作业。
10、勿靠近悬吊物下方走动或工作。
11、开动机器时,应先了解该机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12、未获得上级许可,切勿启动或操作任何机器。
13、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4、其他班组人员要在作业前对作业的环境、设备、工具进行察看,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再进行作业。
15、吊运重物间或液体金属时,吊起0.5米左右要试验起动升降机构制动器的制动性能,单制动的天车不能吊运液体金属起升机构有负荷时,不准制动器进行调整。
16、指挥人员发出信号与天车工理解不一致时,天车工应发出询问信号,在确认指挥人员信号和指挥意图时一致时方可开车。
17、天车工应会使用灭火器,天车工必须配备有四氯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18、吸电解质或停槽出铝时真空包下部管口不能离开液面,应随液面下降而降低吸出管。
19、浇铸前对所要使用的工具必须进行预热。
20、新衬里的开口抬包使用前必须预热干燥。
21、拖、顶车时应有专人监护。
22、油漆、油漆辅料、油品类物品,不得随意乱放,要进行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
23、严禁手上有水或潮湿时,扳动电力控制开关、*供电电源插座、用电设备和电源线路,电源供给和控制的电控箱、电源插座要定期进行检查。
24、非专业高压电维修人员,严禁擅自修理更换配电箱、供电插座上的用电设备器材。
25、定期对维修车间工作区域和现场进行安全、防火、防盗检查,尤其是节假日,更要重点检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26、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27、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28、七防(防火、防雷电、防中毒、防暑、防尘、防爆、防洪)用品和设备不能挪用,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29、清理、检修已停止运行的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30、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31、班组分散作业管理
32、系领带和穿着宽松衣服时尽量远离发动机盖打开且已着车的车辆。
33、氧气瓶和遗缺瓶放置在一起
34、车辆升起到定位后,应将放置在安全保险位上
35、作业时工具、设备使用,要按照正确方法使用;
36、不要将压缩空气对着设备或人吹;
37、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班组长并作好记录,生产组长统计数据不清,造成额超量生产或欠单生产者,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如有不合格产品进入下个班组按情节每件计20-50元罚款,班组长负连带责任,造成较经济损失、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38、非专业人员不准随意打开机台或电器接线盒、动力柜、配电柜和控制柜,需要时,请电工进行操作。
39、严禁在机器操作面、机壳表面或其他*台处放置工具及其他物品,谨防进入机器,造成功能事故。
40、所有设备须随时保持良好状态,所有防护设施正常有效,操作部件完整且功能齐全,润滑到位,随时可以投入生产。
41、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42、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43、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44、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45、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46、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47、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48、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49、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50、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对本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2、对需要电启动的设备,主要检查电路运行情况,电源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现象,各部件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维修。
3、对台秤、天*、卡尺等计量器具主要检查其精确度,一般半年请计量局专业人员维修一次。
4、厂内砍刀、安全帽等灭火工具必须专人管理,及时更换或补充,不得做摆设,搞形式。
5、输油管线的检查及周期(包括栈桥集油管线)
6、变压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7、配电装置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8、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9、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0、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11、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12、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13、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14、3 生产现场的安全
15、3.7 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电工规定,由公司电工实施;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16、4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1小时内向直接上级主管汇报(填写“意外事故报告单”),并由生产部经理调查处理。
17、建立从安装、调试、验收,到运行、维护、保养、检测等各环节的档案,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
18、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19、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0、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2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2、设施设备故障和维修纪录
23、设备试运行结束后,有设备动力科、使用单位写出试运行报告。
24、被拆除的设备设施应在管理台帐上予以注销,并记录入变更台帐。
25、财务变更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26、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27、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8、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29、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0、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31、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2、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3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4、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35、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安排专人负责。
3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38、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9、机电科不定期对各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下达整改单。
40、1特种设备包括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
41、2企业所购买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
42、机电设备下井使用时,有各井到机电设备组办理设备《入井通知单》,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43、设备安装后,由设备使用人员对安装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使用人员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44、严禁在带负载情况下启动电机,机器启动后必须1分钟空转运行后才能投入正常作业。
45、上班时应检查机器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工艺参数是否合适,模具是否稳固在设备上,冷却装置〈模具冷却,落料口冷却,动作油冷却〉与润滑装置是否正常。
46、清洗熔胶筒时要保证物料的相熔性,杜绝材料过热分解,应确实遵守《换料作业规则》。
47、干燥机、鼓风机,电器功能及干燥工艺参数设定〈温度、时间、风量〉之检查。
48、8冷冻系统:冷冻水温度设定值与实际冷却效果之检查。
49、9.2排风扇运转状况之检查。
50、9.3电机运转状况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