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5、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本制定应急预案的。
6、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7、有关地方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8、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9、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10、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11、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12、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13、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1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15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
16、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17、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1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9、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20、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如果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减少,反之,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21、其它安全事故
22、5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5.6伤害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发生单位会同安全环保部参照以上标准进行事故级别鉴定并考核。
23、3.3跨部门的事故
24、4事故处理由公司安环部根据事故责任单位的事故报告,分别按轻、重伤情况报送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结案。
25、3.2轻伤二级:考核事故责任人100-2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300元;厂(部)级领导500元。
26、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27、4重伤事故
28、9.3事故处理仍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考核。
29、10厂外交通事故
30、11对外包施工单位事故
31、12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加倍处罚责任单位。
3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3、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4、事故救援
35、因使用、维护、操作不当而使设备受到损坏或损伤的情况属设备事故。
36、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37、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害,损失额在5000元以下的直接损失的事故,或发生小范围火灾、泄漏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8、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39、事故的简要经过;
40、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1、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42、条件: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具有某一方面的特长;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质。
43、各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44、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46、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车间应按照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7、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8、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49、对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50、*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1、*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5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造*员伤害需抢救的,拨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时将伤员送附近医院救治,并垫付医疗费用。
53、总结汲取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分别召开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汲取教训,改进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4、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55、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56、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统计快报表》,24小时内报逐级上报至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
57、区域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区域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项目重
58、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9、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认真的处理。制定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要通过综合评价后实施。
60、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4、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6、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7、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8、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0、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11、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1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14、警告;
15、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16、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17、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8、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19、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20、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人员,应当按照情节轻重,除追回奖励金额,取消荣誉奖励外,还可给予必要的处分。
21、火灾事故
22、传染病事故
23、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抢救伤员,并运用各种快速方法分别向本单位领导、公司安环部报告,如需用车,直接向总裁办申请。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体,应做好标记。
24、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5、1.2所有进入我公司的外包施工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6、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27、5.4公司主管领导责任者按公司个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28、7火灾事故的考核
29、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0、各种原因导致的着火、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着火爆炸事故。
31、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发生一般事故,车间领导应直接指挥,有关人员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3、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4、事故的简要经过;
35、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36、对一般事故,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行政室备案。
37、由公司行政室、财务部按《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赔偿处理。
38、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39、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行政室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并记入台帐。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40、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七种安全管理台帐:
41、凡发生违章作业,事故苗子、小伤(未休工)的班组的班组长,必须在两天内书面报告车间主任。对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要和已遂事故一样对待,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科。
4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43、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4、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45、保护现场。在调查组人员进入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证时,应作出标记或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
46、总结汲取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分别召开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汲取教训,改进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7、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4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49、重伤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同级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保卫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
50、发生未遂事件,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安全生产法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3、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4、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5、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6、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7、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8、全体教职工应自觉保护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发现有损害学校或师生人身财物行为而不及时报告、制止或逃离现场,造成或扩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9、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者按照学校安全制度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
10、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11、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12、严格执行操作法;
13、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1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15、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协助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17、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8、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安全有关事项。
19、参与制订、修订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0、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检测。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22、积极参加安全检测培训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检测,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24、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5、对于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准许持证上岗。
26、经常对职工进行用电、防雷、消防知识教育,使职工能熟练掌握所用器材的使用。
2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安全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28、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一时难予治理的,要采取防范监护措施,同时要积极防止新的隐患形成。
29、负责检查并督促院安委会对单位内的各科室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毒、麻、剧毒药品管理、医(护)技术操作,高压消毒锅,取暖锅炉、用电设施、防火设施、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处理、污水排放、污物处理、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预防、职业病防治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0、做好职工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根据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2、组织、检查、落实本单位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3、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34、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5、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6、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37、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38、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9、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
40、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1、安全大检查:
42、安全隐忠通报与整改:
43、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一50元,次予以处罚。
44、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45、负责与医院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科室、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6、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7、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48、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49、医疗器械库、中、西药房和制剂室等部门,对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含有毒物)的库房要严加保管,注意防火,建立严格的领用制度,对库存物品要有账可查,账物相符,指定专人管理一定期梭查,防正泄漏现象。
50、各部门配发的灭火器要妥善保管,加强防火教育和灭火器材使用的讲解,以便发生火警时,能采取应急措施,发现灭火器材有异常,应及时与院保卫科联系。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
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作出了法律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负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六项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条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作出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其它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管理者,保障安全生产是他们义务不辞的责任。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往往是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受害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高低,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以,《安全生产法》在赋予他们必要的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设定了他们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如果因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义务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那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6、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8、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9、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0、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1、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1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14、有关地方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15、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16、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1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18、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19、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20、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21、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22、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2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24、严重警告;
25、重大违章、违规或违法行为;
26、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调查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
27、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规定要求未得到贯彻落实或执行不到位的;
28、未制定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或事故防范措施的;
29、对前期相同或类似问题未及时研究处理的;
30、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失职或履职不到位的;
31、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的措施,在本部门或业务范围内未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
32、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工作失职或失误的;
33、与事故、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和重大问题或事故隐患的存在有关联的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34、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多次被上级单位或部门检查发现存在同一问题或事故隐患的;
35、一年之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被市级或以上*和行业管理部门抄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两次以上,给企业声誉和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的;
36、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37、发生无人员死亡的机械责任事故的;
38、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其他重大问题负有管理责任,长期未得到整改的。
39、发生人员死亡的火灾责任事故的;
40、一年之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被市级或以上*和行业管理部门抄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两次以上,给企业声誉和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 100句菁华
1、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8、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9、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10、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安排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12、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1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14、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的同时,安全工作也应同时进行,并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15、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召请就近的矿山救护队。
16、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本企业的《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
17、领导全矿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技术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各专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18、在总工领导下,及时编制本企业《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等。经审批后的各项规程、安全措施、计划、制度,要跟踪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并根据生产实际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19、在总工领导下,负责本专业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20、参与事故调查,从技术管理角度认真分析,与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出相应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1、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奖惩条例,认真监督奖惩条例的执行情况。
22、领导所管范围内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23、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并参加本部权限范围内的'通风、防尘设计,风量分配和有关的计算工作,组织和参加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24、布置、检查本科所属人员的工作,班组之间,管理人员之间工作关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25、负责执行本队安全检查制度,做到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督促检查本队班组班前会召开情况。
26、对所管区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7、组织开展有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8、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搞好现场的传、帮、带工作。
29、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领导。
30、组织本班、组工人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及时制止和处理"三违"人员,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奋斗目标。
31、班组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严禁盲目指挥。事后,应组织班组人员,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32、负责组织测量资料的审核、整理与归档工作;
33、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34、负责及时填绘各种水文地质图,掌握地下水的动态变化;
35、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规律,探索防治水有效办法。
36、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7、在设计、生产及基建过程中,要坚持按"三大规程"和设计规范办事。
38、从技术角度研究安全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定期编制各项生产、施工中的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39、参加每旬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40、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参与汇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41、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42、负责全矿防尘系统管理。对主要大巷、井底车场、采区上下山、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等的粉尘定期冲刷,并按规定及时对采、掘工作面的粉尘进行测定分析。
43、有计划地引进并投入先进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减少或杜绝机车追尾、碰头、斜巷跑车事故。
44、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45、负责医疗事故管理、处理和上报。参加工伤鉴定,负责提出医学鉴定依据。
46、负责对全矿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指导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工作。
47、监督、协助行政部门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48、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环保工作,对安全环保负具体领导的责任;
49、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环保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50、组织选主要机电设备,的引进、安装、修理等工作;
51、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2、组织选主要机电设备,的引进、安装、修理等工作;
53、督促检查选厂承包商设备检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4、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环保的综合管理与监督部门,在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监督检查企业对党和*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安全环保的规定、指示贯彻执行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55、组织制定和审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56、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环保情况,督促事故隐患的力度,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下达停止作业命令;
57、负责爆破作业及在危险区内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工作;
58、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规章,付诸实施,并监督执行。
59、参与重大经济项目和承包方案的研究制定,提出本部门建议。
60、协助领导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环保活动,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61、组织员工讨论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环保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
62、组织队组学习*环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的指示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带头执行。
63、负责对新工进行三级教育,对转换工种的员工进行转岗教育,对本组成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及操作技能的指导和教育。
64、认真填写点检表,每次检修完毕后都要作检修记录;
65、严禁带电作业及修理设备,特殊情况带电作业,须经车间有关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保护措施和监护人员在旁边方可进行。
66、高空作业须有安全带和安全防范措施,并有人监护。
67、检查电机、变压器、开关及导线时用手背摸(绝缘部份)不能用手去拿。
68、使用完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收好焊线地线等。
69、注意氧气表压力一般不超过5公斤/厘米,割刀回火应立即关闭氧气,乙炔发生器开关,同时注意防止皮管破裂伤人。
70、严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工作需要,应做好防护措施。
71、本区、县级市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辖区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控制情况。
72、本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73、本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
74、考核组应当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75、狠抓“三违”治理和事故责任追究
76、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事故。消灭重大侥幸事故,地面消灭轻伤事故。
77、现场检查时,有关人员要当场完整填写安全质量问题单、查处“三违”人员通知书和安全质量罚款通知书等文本并按照要求将有关原始记录,分别报送有关单位和领导。各专业职能科室每月整理汇总后,交安检科以便分类建档管理。
78、矿井要及时将各级*及其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出的有关矿井安全质量问题的现场笔录复印件和整改措施书,于检查次日报安检科备案建档。
79、推行工程质量四级公开检查验收考核体系,一级验收是由施工队对班组质量进行验收管理,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严在流程,严在班组,严在施工队;二级验收是质标办对施工队工程质量旬检月验动态验收;三级验收采用施工队间相互验收、专业科室参加的联合验收方式,对施工队文明建设、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四级验收是矿井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80、班组实行全工序、全过程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填写班组验收原始记录,特别对隐蔽工程不得遗漏。
81、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考核特点,对班组施工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的验收考核,并记录存档。
82、各队组的队长负责本区域内C级隐患问题的五定和整改落实,积极消除隐患。
83、收集:矿调度值班室要将矿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记录及时转告安检科建立隐患统计台账,逐日统计,分级分类汇总。
84、因不及时整改隐患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对负责人进行追究处理。
85、购入的设备要经矿有关人员打开检查,不防爆、购件不全、质量低劣产品,矿有权拒绝入库,谁购置谁负责。
86、机电设备要按规定注油、维修、保养、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带病工作,不准高度磨损。
87、对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陈旧设备,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讨论解决资金,另行购置更换。
88、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89、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90、依法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整改防范措施。
9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92、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依法落实强制性停产措施。
93、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确保事故应急救援高效开展。
9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95、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96、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批准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并作出承诺。
9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98、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99、时时事事讲安全。
100、生命无价,*安是福。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0句菁华
1、后工作资金,并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发罚款。负有次要责任的人员,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20%~50%转作为处理事故和善后工作资金。
2、当缴纳人正在离职、工作调动,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应全数退还缴纳人。
3、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4、临时电气工程,由安全总监牵头,组织电气工程师、方案制定人、项目工程师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查会形式了解情景,了解不安全因素及生产中异常情景。
6、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有效地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规定。
7、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8、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9、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就地整改。
10、安全检查发现的较大隐患,要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由检查负责人、整改责任人签字认可,责任班组必须迅速落实整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11、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将整改活动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12、加强对项目施工中,各种危险源的发现、检查、评价和监控。
13、本规定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14、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经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15、日检查:安全检查人员每天对生产系统以及有关生产辅助岗位,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16、班(组)自查:专(兼)职安全检查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的所有工作岗位和生产、辅助环节进行每班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查;
17、对在安全检查中所查出的问题,要详细作好检查记录和处理情况记录,以待备查;
18、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项目部和班组两级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施工员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9、排查改善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20、安全验收的规定:
21、为了提高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避免事故隐患,根据《云南省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要求,制定本制度。
22、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通风设施的施工及设备安装应当做到:
23、通过经常检查,定期检查、领导抽查、经常给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敲警钟,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冒险行为。
24、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5、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26、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7、严禁酒后上班,职工进入生产作业岗位不准串岗、换岗、私自交换工种、顶替代岗。
28、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29、严禁在工作时间打闹、嬉戏、开玩笑、看书报,严禁在生产过程中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0、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31、2安全检查形式
32、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33、2.2 部级安全检查,由部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部。
34、2.3 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部安全主管。
35、2.4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
36、2.5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37、2.8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换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换班记录完整。
38、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39、每旬底为工地的定期安全检查日。
40、隐患整改:对定期检查的隐患由施工员负责提出隐患整改措施安全组织落实,工程负责人供给资金和劳动保证,定时间限期完成并做好整改记录。
4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43、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4、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5、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46、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7、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内书面写出整改措施和结果报物业管理处。对于无视隐患存在及对发现的隐患不进行整改的部门给予相关处罚。
48、发挥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9、项目部安全检查人员:项目部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技术人员。
50、组织推广和交流先进的车辆检查、检测技术和经验,及其培训工作。
51、检查、检测车辆的复杂小修、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季节性维护、强制维护和大修送修前、修竣后。
52、一次未实施定期安全检查,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5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54、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55、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56、4所有特种设备检查记录由xx部门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7、3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申办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58、7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59、1 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整改责任人签收,一份由xx部门存查。
60、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景、隐患消除情景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景。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景、安全培训等。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0句菁华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3、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4、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5、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6、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7、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8、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9、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10、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1、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12、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3、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14、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15、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16、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7、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18、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19、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20、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笔迹工整清楚,如实反映在值班过程中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实际情况,做好面对面交接班工作,确保工厂生产顺利进行。
21、维护作业时,切断主电源,挂上“禁止通电”牌,运行前,确认机械按规定连接。
22、如有异常发生,在零件没有更换前,请不要使用本装置。
23、机械手在注塑机上安装牢固。
24、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手臂作业范围。
25、每2小时检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运转,记录温度。
26、在开关料斗网架时,易发生事故。
27、该机电盒处高压危险。
28、不要去掉防护装置。
29、如果料斗粉碎室中还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机,因为重开机时,余料会造成马达过载。
30、电动单梁起重机(俗称行车)须由专人操作,操作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1、、针对装置上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整改计划。以及装置停工后需要做的检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
32、督促本车间人员爱护本车间公共财物;不乱丢工具等。节约生产成本,降低生产消耗,提高节约意识。
33、督促本车间职工熟练掌握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开停工方案,提高职工工作水*。
34、对装置生产中出现的事故,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或合理建议。
35、督促本车间员工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步骤,注意事项,避免误操作损坏设备。
36、督促员工按时巡检各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跑、冒、滴、漏的设备及时处理或联系机修处理。
37、对装置停工后需要进行检修的各设备,列出详细的资料,上报主管部门,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尽早上报。
38、督促员工正常生产,按时巡检,认真填写记录。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
39、对装置实际运行出现的故障或问题,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上报上级领导部门。
40、新员工上岗执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后,并经岗前培训后上岗。
41、指导职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灾,会具体使用各种灭火方法,会疏散群众和正确拨打火警电话119。
42、爱护本车间公共财物,不乱丢工具,保持工具干净,保持工作环境卫生。
43、新进员工进入班组后,班组长立即组织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培训(培训必须有培训签到记录),安排摊长和固定老员工两人以上对新员工上岗6个月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并形成安全帮带监护责任后,方可单独上岗工作(以降低新员工出现安全事故的风险)。
44、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情况负有监管责任,要对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对工段内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45、设备、工具等安全装置不全或损坏后不及时进行维护、维修继续使用的。
46、新进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进行上岗作业的。
47、新进员工未定老员工进行监护和帮带。
48、员工劳保用品使用不当。
49、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难,先发问请教。
50、如有伤害时,均应迅速处理与治疗。
——安全生产责任架构制度 40句菁华
1、企业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亲自指挥、调度。
4、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积极治理有毒有害物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6、企业内实行各类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审核。
7、在总经理领导下,生产厂(副)长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督导责任。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全公司的贯彻执行。
8、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组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9、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10、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11、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
12、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13、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车间安全员、各部门安全执行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14、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15、负责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16、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17、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总结经验。
18、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直接责任人搞好职工教育和考核工作;
19、参与车间(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20、保证工作现场的通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动作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佩戴。
21、负责对客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取得进行调查。
22、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3、熟悉并掌握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主要危险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2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25、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
26、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其他的责任制度推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党务公开制度绩效考核制度
27、生产化妆品xx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8、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料体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29、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30、生产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化妆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31、负责本部各科员日常管理及每月综合考评工作。
32、负责本部门对外的一切接待和协调工作。
33、乡*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34、凡发生一般死亡、中毒、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5、对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6、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生产告诫。
37、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礼貌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景,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38、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9、检查结果及整改情景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40、检查资料:
——安全生产事故直报制度 40句菁华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工作。
2、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及时反映和处理安全隐患,通晓事故防范事项,积极参加事故抢救。
3、上岗期间劳保齐全,佩戴标识,精神饱满,坚决不带情绪上岗,不带病上岗、特殊要求岗位不带手机上岗。
4、每次在各种操作之前,务必坚持“一看、二准、三操作”的原则。
5、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当“安全和效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6、发生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上一级领导。
7、死亡及重伤(含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8、职工工伤死亡人数为零
9、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10、支持交运出租公司安委会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身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
11、安全文明生产,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做到日常工作中五不: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酒后上班,不盲目作业。
1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景;
13、监督指导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检查生产、作业的安全条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4、提出改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5、事故隐患排查率98%、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率98%、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率100%;
16、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率100%。
17、进取采用安全生产的新技术和新工艺,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轻劳动强度,减少职业伤害。
18、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为零;
19、因工一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为零;
20、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起数为零;
21、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评价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
22、监督相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锅炉、气瓶、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等)管理工作,定期委托取得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并按相关规定建立并维护特种设备档案。监督相关部门建立安全设施巡回检查制度,对管理范围内的锅炉安全装置、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燃气泄漏报警系统、事故通风系统、安防系统、环保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并做好存档工作。
23、监督企业危险物品(汽油、柴油、油漆、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烟花爆竹、水质化验及水处理作业场所化学品)使用、处置,必须遵守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4、指导、监督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与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定期对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管理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不能处理的,上报企业负责人。
25、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指导、监督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降低损失;启动应急预案后,自觉接受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接受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动本部门的人力、物力。
26、发生安全事件后,配合企业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件调查。
27、自愿承担由于以上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28、提倡员工团结合作、不断进取,进取创新、持续改善,促进公司安全发展;
29、协助安全教育培训归口部门,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0、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危险源辨识工作;
31、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32、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33、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34、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35、对现金、印章、重要票证认真保管,确保其安全,避免资料的泄露或公司财产损失。
36、对于全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37、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8、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39、公司、*组织安全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违章现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对查出的问题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罚金同上,并通报批评。
40、安全管理目标全部达标,奖励500元。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0句菁华
1、协助*部门做好工作。积极与*部门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情况,并做好司乘人员的应急防范培训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和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运输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危险货物凭证运输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职责。
3、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4、严禁酒后开车,人工直流供没等违章作业现象。
5、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6、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7、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8、妥善保管好并能正确日常维护工作,运行车辆的日常维护及修理与管理,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中制定的有关规定及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9、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10、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11、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15、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16、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7、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
18、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19、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20、*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1、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台
22、装卸*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23、装卸*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24、行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及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乘坐。
25、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26、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7、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28、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29、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30、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31、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32、现场保护。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
33、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及时向本公司领导和负责的专人汇报。
34、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车辆检查、检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35、检查、检测车辆的复杂小修、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季节性维护、强制维护和大修送修前、修竣后。
36、定期不定期抽检各车辆的技术状况。
37、通过车辆“日常检查”、“月检查”和“换季维护竣工检查”等,发现隐患,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奖励100元。
38、一次未实施定期安全检查,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39、车辆检查、检测管理混乱,玩忽职守或无人管理,严重失职,使车辆检查流于形式,连续发生车辆损坏事故的,即时辞退。
40、违反检查、检测管理规定,敷衍了事,发生较大机械事故或运行安全事故的即时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