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齐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职责人进行处罚。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4、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5、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6、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7、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8、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职责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9、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实行奖励。
10、学校对安全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11、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12、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13、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14、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15、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
1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 100 元工人罚 款 50 元。
17、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8、奖励的种类:表扬、记功、晋级、记大功,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19、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重大革新、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20、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协助各部门、车间抓好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
21、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作出显著贡献、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每月可视情况给予1—3名员工进行奖励,金额掌握在20—50元。
22、发生工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含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23、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经上级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期限、规定标准整改事故隐患的有关责任人。
24、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车间,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处以200——20xx元罚款。
25、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部门、车间,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处以20xx——20000元以上罚款。并接受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中。
27、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8、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经济奖励。
29、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0、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1、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2、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3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34、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
35、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
36、违反安全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37、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或工艺火警,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8、对敢于揭发报告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者,按罚款额20%给予奖励,中层领导以上干部和职能部门人员抓的不予奖励。
39、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40、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41、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县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实施管理。
42、年终乡*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内通报。
43、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44、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45、在生产、经营、办公室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46、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47、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48、违章使用电气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49、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括赔偿金);
50、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0句菁华
1、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2、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大安全职责事项的考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处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职责。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能够给予一次性处罚。
5、1.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6、附则6.1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协助各部门、车间抓好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
8、发生工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含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9、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等。
10、根据检查人员的检查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部门、车间,要求限期解决,逾期未整改的,对部门、车间的总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下次检查仍未整改的,处以200元罚款;第三次检查还未整改的,报告厂长进行研究处理。
11、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1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 100 元工人罚 款 50 元。
13、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 50—100 元。
14、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
15、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16、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17、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8、优秀安全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19、对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举报或提出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20、对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科室、部门、科室以及个人;
21、分管领导提出奖励意见,报医院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3、高空作业未穿防滑鞋;
24、金属切割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气瓶与明火不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乙炔瓶没有直立放置的,没有防火措施的;
25、在脚手架栏杆上靠背、乘坐,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6、脚手架搭拆无技术交底,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单,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7、隐蔽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未经验收合格,处罚人民币伍佰元。(验收中有三处以上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规范的,为不合格。)
28、重点部位消防器材不配置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29、3.3、不执行工作票制度,无工作票或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未造成后果者;
30、4.1、线路检修,不按制度要求,未有安全措施;
31、4.2、在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工作人员未全部从杆上撤离即拆除接地线者;
32、5.8、班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存在疏忽、遗漏,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
33、9、以上实施细则是巡检六班班组根据线路工作制定的,如与上级制度有抵触,以上级制度的为准。
34、1、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奖励正确积极地安全行为,惩处不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35、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和考核办法。
36、2、综合办公室负责下达奖惩考核文件等程序。
37、2.2、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噪声等,预防职业危害,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项目改进者;
38、2.9、敢于管理,长期坚持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
39、3.3、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
40、1.1、违反《安全协议》的,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41、1.2、作业没有安全内容和安全措施的,对有关负责人或责任单位扣罚100-500元。
42、2.1、抵触、抗拒安全生产管理执行,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工作者;
43、2.5、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4、2.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5、2.11、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6、3.1、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上岗,女工上岗不戴工作帽,超颈根以下头发未置于帽内,按照操作规程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操作时不戴,不穿防砸鞋的;
47、3.2、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管理混乱的,如着装不整齐,乱摆生活用品器具,不按工位定置,工件码放混乱,工件任意堵塞通道,不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废料、垃圾,工位存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地面油污等;
48、3.4、操作天车、吊葫芦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使用的钢丝绳不符合安全标准,吊索具不点检,防脱落装置失效,操作工无证,不戴安全帽的;
49、3.8、无农机驾驶证和特种车辆驾驶证,违章驾驶各种农机和特种车辆的;
50、3.14、带电(检修)作业或使用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构件内工作,不带绝缘手套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或照明的;
51、3.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附件不齐全、破损,插头两相没有接地保护,没有漏电保护的;
52、4.13、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
53、4.23、使用活动斜梯登高作业,安全附件不齐,无人把扶梯子和监护的;
54、4.27、易燃易污染杂物堆积不及时清理的;
55、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触及辞退条款
56、5.5、偷窃、骗取、抢夺、哄抢公私财产的。
57、6.1、轻伤事故的;
58、8、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群伤事故的交由集团上级部门处罚,同时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59、1、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当事人签字(如拒绝签字不予理会),事发单位主管签字。
60、3、安技保卫部书面材料说明并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安技保卫部一份人力资源部一份→一般奖惩主管安全生产副总批准→重大奖惩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在OA系统“单位公告”栏发布奖惩通报→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奖惩→人力资源部对《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进行备案并记入本人档案。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0句菁华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 (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职责:
3、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善项目的主要成员。
4、1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5、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6、1.11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7、1.12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8、3.1对工作不负责,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9、3.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10、3.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职责者。
1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重大革新、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12、对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当年职责履行情况,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经厂长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单位研究决定。
13、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特别重大成就的有关人员,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单位研究决定。
14、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15、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16、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职责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17、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
18、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19、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xx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20、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1、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凡发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对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情节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23、年终乡*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内通报。
24、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25、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
26、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1)从医院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2)从医院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3)发生工伤事故科室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27、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
28、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系了安全带没有按要求悬挂者(大面积有安全操作*台的除外);
29、从事高空作业,上下基坑和现浇支架不走马道、爬梯者;
30、在岗位上打闹者;
31、脚手架搭拆无技术交底,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单,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32、电线老化、破皮、漏电,电箱下进出线混乱,未采用绝缘子固定或者敷设方法及间距不当,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3、必须使用铁制配电箱、开关箱;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电线要采用套管整齐从箱体底部出入;电箱必须门、锁、色标、编号齐全并有防雨措施;配电箱内的闸刀盖,螺帽齐全,不准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不符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并立即拉闸停电,
34、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或接地,但不得接零、接地混接,接地体要用角钢或钢管,不得使用螺蚊钢,不符要求,处罚人民币贰佰元,并立即拉闸停电,整改好后再进行操作。6.各分包单位用电要配置三级箱,不得直接将电缆线接进二级箱否则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5、隐蔽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未经验收合格,处罚人民币伍佰元。(验收中有三处以上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规范的,为不合格。)
36、5.6、不按班组规定,巡线不到位者;
37、6.1、寝室卫生未每天打扫,被子不进行铺叠,卫生间脏乱差,有异味等;
38、9、以上实施细则是巡检六班班组根据线路工作制定的,如与上级制度有抵触,以上级制度的为准。
39、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0、2、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按具体情况给予记功、奖状、奖金等奖励:
41、2.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42、3.3、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
43、2.9、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及员工财产轻微损失的;
44、3.1、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上岗,女工上岗不戴工作帽,超颈根以下头发未置于帽内,按照操作规程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操作时不戴,不穿防砸鞋的;
45、3.21、公然侮辱他人,造谣惑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6、4.18、没有设置监护人员,没做好防护措施,不经过探查,不经过充分通风,盲目进入密闭、受限空间作业的;
47、4.24、违章使用炉火、电加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器和使用各类自制电器的;
48、4.25、违章用火、在禁火部位动用明火不申请的;
49、4.28、办公/生活区域(非生产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
50、4、对外单位,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当事人签字,隐患程度责令其整改最终至停工,同时限制其相关物资进出公司大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令隐患单位到财务部缴纳罚款,安保部检查隐患整改合格后,见到财务部罚款回执对隐患单位解除物资出入限制。
——建筑工地安全奖惩制度 40句菁华
1、对在挖孔桩井内吸烟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使用导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包括发现后不制止或不整改);
3、在建工程的施工设备不符要求或防护不严,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4、施工用电系统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的三级漏电保护,动力与照明的保护器必须分开,而且漏电保护器的触电动作电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5、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每人每次罚款50元。
6、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7、对乘坐出渣桶上下施工作业人员,每人每次罚款50元。
8、对安全网陈旧破损或未绑扎牢固的,每处罚款50元。
9、对工作及业余时间施工场内发现身体赤裸者(赤膊、赤脚等),衣冠不整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0、对在施工现场上用木材生火烤火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1、对开关箱未实行“一机一闸一触保”措施,每处罚款50元。
12、对骚扰当地群众,引起上诉者,每次罚款2000元。
13、对任意拆除工地保卫设施违章者,每人每次罚款1000
14、工程质量事故罚款
15、在公司月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达标工地,奖励1000元;
16、在区、县建设局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1500元;
17、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罚款200元。
18、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
19、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20、施工升降机有下列安全隐患
21、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22、不按规定架设电线或埋地电缆线路,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
23、电器设备地接入地体采用螺纹钢筋,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铨拧紧;
24、钢管立杆无设扫地杆,立杆无底座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每10延长米罚款50元。
25、钢管立柱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接长采取搭接、接头中心距主节点大于步距的1/3,每例300元;
26、在立柱距地面200mm高处,未沿纵横水*方向按纵下横上设扫地杆,扣件拧紧扭力矩未控制在45~60N·m之间,每例300元;
27、砼搅拌运转中,用手或工具伸入筒内扒料、出料,无证操作或开机时擅自离岗,每例处罚200元。
28、其他有违反相关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每项罚款100元。
29、因酗酒、赌博或未经同意挪用他人材料工具等其他原因所引发的事端导致打架斗殴者,双方各处500元罚款。所发生一切医疗费误工费双方各自负担。
30、无爱护工地文明施工形象,乱扔纸屑、乱倒垃圾剩饭剩菜,每人罚款100元,破坏文明施工设施的每人罚款:1000元。
31、酒醉者进入施工现场,并参加施工操作的处罚人民币贰佰元,并立即责其停工休息。
32、在脚手架栏杆上靠背、乘坐,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33、从高层向下扔物体及倒垃圾的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4、脚手架材质、宽度、立杆、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5、各种电动设备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不符要求当场处罚人民币壹佰元,并立即停机停电更换好后再操作。
36、隐蔽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未经验收合格,处罚人民币伍佰元。(验收中有三处以上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规范的,为不合格。)
37、现场施工机具均须有准用证或验收合格证方能使用,砂浆机的机体安装位置不*稳、不坚实或机件松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无保险挂钩或不挂保险钩,无防晒操作棚,各防护罩、盖、盘不齐全,未设排水沟和沉淀池或排水不畅,无证上岗操作或未做到定机定人,机貌不整洁,有凝结物,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38、手持(移动)电动机具防护罩壳不齐全,电线破损或长度不符要求,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损坏,不符合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9、建筑材料不按场布图堆放;周转材料不能分门别类堆放;堆放混乱,不整齐、超标准;零配件散乱不集中;无工具,材料收发管理制度及记录,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40、重点部位消防器材不配置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企业管理奖惩制度 50句菁华
1、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2、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自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3、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4、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8、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9、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10、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11、1奖惩的原则。
1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1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14、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15、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16、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17、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18、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19、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20、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21、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22、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23、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2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2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2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27、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29、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30、3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罚。
31、2.1奖励对象:
32、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海南办事处。
33、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34、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36、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37、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38、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39、2奖励条件
40、2.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杰出员工"称号者。
41、4.3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42、迟到或早退,每月达三次或三次以上;
43、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利用电话、上网聊天;
44、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
45、2书面警告:
46、由于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按价赔偿。
47、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小区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会所的各种设施等;
48、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
49、工作时高声喧哗或做骚扰住户的活动;
50、由于个人的责任而延误客户的活动。
——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50句菁华
1、其它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
2、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严重违*风廉政建设规定的
4、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的;
5、职业道德:
6、实施考核和奖惩。
7、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要立即举报,争取保护。
8、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9、教师不得在参与各类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选优秀教师、晋级等活动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情节较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10、不管学生的家庭、社会背景、经济条件,以及学生本人的品行、学业、智力、身体、性格如何,对每一位学生都应倾注爱心,一视同仁。
11、按工作作息时间表和有关要求上班。
12、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
13、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不准从事第二职业或者违规在校外兼课、补课及办班;
14、要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不准侮辱、歧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15、要勤学善思,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不准消极怠工,无所事事,自甘落后。
16、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17、对于违反师德规范,触犯规定,经学生或家长举报,调查属实者,视其情节轻重,影响恶劣程度,给予教师大会点名批评、告诫、检讨直至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年度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放奖金,处理决定经由行政会讨论,校长办公会作出。具体规定如下:
18、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检查和考核要与教育教学的检查和考核同步进行,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应成为对教工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19、对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且教学效果优秀者,每学期评2—3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0、积极参加学院、教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1、对获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学成果的教师上报学院,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22、对认真备课、主动积极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且教案书写工整清晰细致、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3、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制度,我部不定期进行35岁以下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设立奖项以资鼓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基础科学部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到全校的讲课大赛中去。
24、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学部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25、对不维护教师形象,不积极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屡教不改的教师,上报学校,并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26、毕业学年,依据规定,按升学成绩给予奖励。
27、教师在市级和市级以上的专业报刊发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经验的文章,学校给予奖励,并复印存档。
28、教师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早自习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放学铃声响后。(时间以学校打铃器为准)
29、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应事先向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迟到或早退。
30、教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须向值班领导打招呼,班子成员、打字员、会计有事外出,须直接向校长打招呼,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如发现不在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计作旷工半天。
31、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32、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10元,两天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及全勤奖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销假当天补交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药方、发票,否则按事假算。
33、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本园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34、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35、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时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
36、吃饭前不组织幼儿洗手,每周一不为幼儿剪指甲,班级教师各扣10元。
37、被家长表扬一次,当月奖励10元,屡次受到表扬期末奖励30元,收到表扬信奖励20元/次。
38、在园内外散播不利幼儿园的言论,聚众闹事,拉帮结派,造成幼儿声誉受损的,经核实,带头者给予开除,幼儿园保留民事诉讼权,其他人扣除当月绩效。
39、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的处罚。
40、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41、考核标准及程序
42、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43、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44、连续四个学期业务考核不到15分的教师待岗学习。
45、歧视、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46、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47、家长社会评议。学校通过发放《家长告知单》等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标准及被考评教师工作情况。家长社会评议采取匿名投票方式进行,票数应不少于班级学生数的50%。
48、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公开场合有违背“两个维护”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49、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
50、其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
——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40句菁华
1、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4、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5、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6、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7、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8、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9、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12、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1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14、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15、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16、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17、开除职工必须经总经理提出,由职工大会或职工*讨论决定,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南昌市劳动部门备案;
18、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19、5、积极参加公司___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20、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2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24、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5、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26、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27、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8、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29、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0、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3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3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34、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35、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36、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37、水上运输事故:市级航运企业分别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务处(海事局)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海事处向海事局报告。
38、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
39、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40、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