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中心温度应高于70℃,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2、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3、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或其他感官性状导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4、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5、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6、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8、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9、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10、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1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12、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13、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14、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1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16、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17、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18、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19、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0、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21、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2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23、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24、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5、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2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27、从业人员务必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8、从业人员务必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29、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30、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1、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用心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一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33、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34、凡是餐饮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当观察到员工有以下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35、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36、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进入备餐间必须更衣两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带口罩、带卫生手套、带工作帽。
37、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和原料;禁止采购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和原料。
38、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39、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和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0、食品应分类(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墙隔地(隔地30cm、隔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散装食品应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41、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42、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43、收回的餐饮具、用具,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4、洗刷消毒结束,须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45、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46、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47、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晒备用。
48、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49、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50、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00句菁华
1、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3、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4、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5、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6、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如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0、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1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务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1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13、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14、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15、根据食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
16、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装卸食品不得接触地面,装车后除能加锁的运输车辆外,人不离车,运输食品的车辆必须有防尘、防蝇、防晒、防雨设施。
17、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将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处置,并做好退市记录和处置记录;同时将退市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所;对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并在新闻媒体或者在经营场所入口处等显着位置设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批号、上市时间等内容。
18、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9、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20、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21、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2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整洁。
23、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4、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25、做到刀无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26、烹调加工前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7、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28、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应当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29、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30、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31、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32、从事食品销售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或者明示,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不得涂改。
33、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34、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35、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36、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健康证明应予公示。
37、从业人员应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
38、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以备查验。
39、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40、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1、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42、食品安全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43、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44、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45、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46、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47、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48、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49、未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50、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信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5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指导分支机构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52、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53、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54、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55、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56、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57、制作面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高设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58、成品面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面点存放在冰箱。
59、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60、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1、食品进货后由专人负责,对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认证标志、净含量等逐项进行验收,向供货方索要进货发票,并详细填写进货台账,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售。
62、必须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或消毒剂。
63、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处理:
64、餐饮用具保洁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须将其存放于封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等污染。餐饮具保洁柜内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6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的要求,合理配置资源,完成安全工作目标和经营责任制的安全考核指标。
6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7、组织制定或审定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68、协调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69、对使用设备进行检查时,应采取先停机,后检查的方法,在检查中注意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70、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71、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72、公共娱乐场所的法是安全消防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消防工作负责。
73、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门出口上锁、堵塞。
74、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75、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内必须设置合格的密封熟食间,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76、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作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77、宿舍内各类物品应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78、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79、在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80、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或浪费原材料,依据原价格进行补偿。
81、保安人员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罚款100元。
82、因集体食堂就餐事物中毒,适情节给予医疗费赔偿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83、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84、网吧必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85、其它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培训学时时间不少于20学时。
86、每季度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问题例会,总结这个季度的安全状况。
87、办公室将每次召开的安全会议进行存档,记录齐全。
88、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过程中,法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推脱,在事故未处理之前,应积极协调配合调查组工作,弄清事故的真象。
89、当事故发生时,企业财会人员应积极申报领取本企业上交的安全生产保障金。
90、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组织起草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91、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提出改进意见。
92、坚持网管人员持证上岗的原则,对于违反原则的行为坚决禁止。
9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台帐并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
94、参加本网吧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工作。
95、严禁在值班室及门前附近聚众闲谈、饮酒、打麻将、打扑克等。
96、值勤人员要认真负责,对进、出本单位的车辆、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对可疑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盘查,详细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或*、安全保卫部门。
97、熟练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负责本岗位消防器材、灭火器进行保养、检查,及时填写灭火器的检查卡。
98、电工作业现场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入内,对非电气人员从事电气工作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9、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100、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务必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2、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务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9、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10、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11、执行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度。将重要食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和每次进货食品的名称、来源、数量、时间、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时登记建档备案,做到“一户一档”、项目清楚、手续完备、材料规范,妥善保存。
12、经营者进货时应当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赔偿条款。
13、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14、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15、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必须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16、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1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18、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19、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20、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21、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22、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2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24、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和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25、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26、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7、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2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29、烹调加工前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30、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31、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应当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32、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消除垃圾。
33、裱花应在专间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出,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
34、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5、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
36、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37、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8、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39、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40、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41、从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42、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43、进行采购时,选择许可证照齐全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
44、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45、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冷藏冷冻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46、采购的食品添加剂要专人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47、餐饮单位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48、严禁采购及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49、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50、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2、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3、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4、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5、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6、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7、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8、按照*食品监管要求,将每一批次的进货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9、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10、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11、单位负责人;
12、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3、食品应分类(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墙隔地(隔地30cm、隔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散装食品应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14、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15、清洗餐饮具、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16、做到刀无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17、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8、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19、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20、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21、采购食品必须查验并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22、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3、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4、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5、从业人员在经营场所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活动。
26、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27、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
28、对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新岗位质量职责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训。
2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办公室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30、制作面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高设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31、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32、食品货柜实行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33、经营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货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34、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如发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35、食品安全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7、网吧安全实行安全检查职责,定期对营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8、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使用数语要简洁,指点事故隐患要准确,纠正隐患要到位。做到检查定点、定时、定人、定位。
39、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40、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41、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门出口上锁、堵塞。
42、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43、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44、破坏环境卫生,随地吐痰,一经发现罚款10元。
45、私来乱接电源,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46、安全资料不完善,罚款50—100元。
47、经营场所起用明火不请示,造成损失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48、各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依照规定,定期进行年检
49、每年初由总经理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布置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0、负责对动用明火、的审核,并组织现场监护。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60句菁华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5、要做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进入熟菜间工作,须用消毒水洗手后用专用毛巾揩净,方可进入操作。
6、在烹调操作时,品尝菜肴口味应用小碗或菜盆。品尝后的余汁一律不准再倒入锅中。
7、生盆与熟菜盆分开。
8、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9、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10、在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工作时,必须遵守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
11、食堂厨师(验菜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厨师每天要对蔬菜水果类原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方能加工使用。测试后要将检测结果及时登记;
12、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13、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
14、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15、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16、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7、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8、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19、食堂主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宣传国家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进行这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搞好学校食堂重要性的认识。
20、加强对外来用工的管理,外来用工必须有人担保并将合法身份证明、证件交总务处审查,并备案。私自使用临工,责任人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1、各承包人员应注意保管好消防器材,并将其放在醒目的位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使用,发现损坏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及时添置。食堂物资要有专人保管,门窗随时关锁,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22、餐具要经常消毒,摆放有序;操作台面要干净,无积水。
23、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24、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25、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26、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27、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28、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29、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30、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31、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3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3、就餐排队时要保持秩序,不得随意浪费食物。
34、餐厅工作人员要掌握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熟悉蒸箱、电饼铛、烤箱等电器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操作。
35、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 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36、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 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 直接灭火。
37、工作人员必须是健康、无任何疾病的人员担任,工作时须穿工作服和带口罩,讲究卫生,并定期检查身体。
38、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9、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出售饭菜的从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操作台必须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养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准披散发;不准戴戒指、耳环和手镯。
40、食堂内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三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41、1 应设置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制作区。
42、2 应设置纱帘、纱门、纱窗、防鼠墙裙及门挡板,配置灭蝇灯。
43、5 食堂应配备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当天清理。
44、2 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应使用专用餐具盛装、发放。
45、2 办公室及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餐饮卫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提出整改的问题应跟踪解决。
46、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4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49、食堂内环境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墙壁、天花板无脱落、无霉变,地面无积水、无杂物,室内蝇密度不超标。
50、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51、杀虫剂、灭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52、食堂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及燃气报警装置。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正确的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煤气泄漏或火灾时能迅速有效的处理。
53、凡配有液化气灶具的承包点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液化气灶具正确使用方法后方可上岗操作。任何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返操作规程,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54、严禁随意倾倒液化气钢瓶中的残液。
55、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清洁。食(用)工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56、健康合格证要随身携带,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57、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戴戒指、不得涂指甲。
58、兼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食堂电、气(线路、管道、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59、食堂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用电器。停电用蜡烛应注意安全,不用时立即熄灭。
60、如烟道内油垢发生燃烧,应先用灭火器对准烟道扑灭,外面用消防水对其烟道降温,使烟道内火不能燃烧,直至扑灭。
——食品企业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迟到、早退:凡雇员必须保持良好之作息时间观念,如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经公司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
2、清洁工作任务要求每天早晚清洁一次,上午以室内为主,下午经室外为主。
3、不得为贪图方便,将牛屎、杂物冲到水沟、化粪池或倒到河边造成污染环境。如不按规定去做,第一次罚款50元,并写检讨,重犯者,予以辞退。
4、猪仓的工作人员要掌握好自己的业务技能,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同屠工保持良好关系,做到各施其职,各负其责,保持生猪能准确入栏。
5、上班时间不得会客访友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做到生猪先到位先打号。如发现在打印过程中,在场工作人员同屠工发生争吵的,必须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和管理人员,防止不愉快的事件发生。
6、草皮和果树下做到无杂草、无杂物,按一定的时间修剪, 做到整齐美观。
7、负责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保证车辆能正常运肉;如车辆因人员疏忽造成有故障不能及时维修令运肉工作受到影响,所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由公司作出相应的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8、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衣帽整齐服装整洁,无污渍及损破现象。
9、男同志不得留长发及长胡须。
10、食品生产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凡发现有传染病者予调岗等处理。
11、各生产岗位所用生产工具或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清洁和保管。
12、各岗位用具或设备应时刻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如:搬迁、班后等,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13、各车间要保持通道畅通,以保证人行与运输车行走无阻碍。
14、玻璃仪器的洗涤,必须遵守清洗规章制度,以达到分析项目准确无误。
15、生熟商品须分开存放,以免交叉感染;
16、食品放置须与非食品、清洁用剂分开;
17、不同食品在处理时,不能混合清洗,必须换水或用不同清洁容器、水池清洗;
18、人员在处理、销售熟食品及直接入口的食品时,须着干净衣服、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19、3 凡手部受刀伤或有其他外伤的工作人员,应立即暂停食品加工、销售工作,采取妥善措施包扎防护;
20、1 工作前必须穿戴已清晰、消毒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头发不得外露,口罩必须遮住嘴与鼻子;
21、良好的卫生习惯
22、2 工作中,不得从事吃食物、吸烟、吐痰、挖耳朵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23、5 不混用是容器、食品加工刀具,食品容器使用前须清洁、消毒;
24、10 及时处理垃圾,保持区域的干净整洁。
25、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6、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
27、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28、车间内的更衣室、挂靴间、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洁。 20、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29、3更衣室管理员负责打扫洗手、消毒池,要求不积水垢,排水畅通。对更衣室要定时排风;并且要将监督员工把工作服和便服要严格分开存放,工作鞋和便鞋要分开存放,更衣室管理员在班前班后无人时,须打开紫外灯杀菌半小时,紫外灯开启后,严禁人员进入。
30、7当上级、参观人员等进车间参观时,领取参观服交到参观者手里,礼貌用语提醒并监督着装的规范性。
31、2更衣室管理员有权对出车间后进入车间的员工以及办公室职员进行监督,若有违者,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教育、处罚;第一次口头教育并亲自演示,第二次警告,多次出现,处罚直至记小过。
32、3更衣室内的所有衣柜、衣架均为公有财产,严禁任何人为损坏,更衣室管理员有权追究造成破坏的直接责任人并要求其照价赔偿或购置同样的器具进行跟换。
33、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从业人员上岗前,要充经过卫生培训以及班前会教育,方可上岗。
34、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规范的工作服、帽、靴、鞋, 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35、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36、男职工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37、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进入厕所要更换工作衣,回来再次更换工作衣,并再次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车间。
38、员工出入车间要及时关闭通道门窗。
39、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0、2.2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41、3.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42、3.4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职业道德依法订立的厂纪厂,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43、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44、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如果发明的新生产工艺确实对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给与奖励。
45、当公司发展后,本制度不再使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46、严格按企业制定的标准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可出厂。
47、建立技术责任制: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责任人,落实各职能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明确工作流程和各职能人员的密切配合,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和业绩考核工作。
48、建立隐、预检管理制度:隐、预检应做到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各专业质量员为责任人,明确隐、预检项目和验收程序,即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质量员按质按实验收,做到有检查计划,对整改问题有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可追溯性。
49、1仓库负责辅料、包装材料防护工作。
50、5搞好车间环境卫生,采取防尘、防鼠、防虫等措施,对生产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灰尘、脏水、屋顶上的脱落物、水珠及蚊蝇、虫鼠等对食品的污染。
——有关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随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原料由专人到指定的长期供应点采购。
3、有专门盛放原料的容器,绝对不能让原料被污染。
4、食品分类存放,排列整齐。
5、有食品货架和货柜,并做到离墙、离地存放。
6、地面有无毒,耐腐、蚀材料构筑,无积水。
7、高有垃圾桶并加盖,能及时清除。
8、建立财产档案,对各处、室、班级财产定期检查,清理;发放的各种物品,根据使用情况报损破旧、淘汰的物品。
9、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实事求是,服从安排,不得弄虚作假,不玩忽职守。
10、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11、领料人要对自己所领的物品进行监督与负责。
12、食堂仓库管理员必须定时盘点,如发现物品短缺,要立即通知食堂管理人员购买和查找原因,即使解决问题,和指制定相应的防犯措施。
13、仓库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其他物品。
14、仓库入库的大米、面粉等易霉变食品要离墙20cm、离地35cm,并扎紧袋口。并要落实措施灭杀或防止老鼠进入仓库。
15、仓库放物资要勤检查,经常通风,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作妥善处理。
1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17、依照仓库管理制度和批次管理要求对进库产品分类堆码、挂牌标示,做好进出库数据记录卡;
18、对化学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要分类存放注明标识,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19、做好各种原始单据及电脑数据的备份工作。
20、物资入库,保管员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1、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22、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3、库房码放产品必须留出进出货通道,码放垫板产品离顶部和墙壁不得小于30CM,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24、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25、报废产品不得随意倾倒处置,要将报废产品统一倒倾之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区域。
26、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清洁。
27、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28、.1.1食品原辅料进厂必须具有食品合格证。
29、1.4食品入库后,按入库先后批次生产日期分别存放,并对库存食品定期进行卫生质量检查,做好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30、1.5成品库存放食品时,要按批次存放,做到先入先出且不得挤压。
31、1.11、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扫与消毒,消毒前应清库并注意消毒剂对食品的污染。
32、1.13、库房应做好防鼠、防虫措施。
33、2.5.生产用刀器具、水池、工作台要求清洁,不得残留铁锈、污垢。
34、2.9.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35、2.10.严禁上岗人员串岗打闹及从事与正常工作无关的事项。
36、2.13.当天废弃物应盛放在规定地点规定密闭容器内,做到当天垃圾当天处理出厂。
37、3.2.生产过程中,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制定可行的配方投放用料且做好详细记录。
38、3.5.各工序使用的工具器具容器应加以区别并标志着生与熟用工器具分开,不得混用以防止污染。
39、3.6.食品生产操作中各工序应严格按原料、半成品先来处理的原则,以免因积压过多而发生变质现象,加工过程中注意剔除和避免混入一切杂物,加工下来的废料,废品,必须放在指定的容器内并及时清理。
40、3.8.生产过程中,必须保持作业现场有充足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