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首页 / 句子 / | 2022-12-02 00:00:00

1、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5、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6、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7、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8、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9、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10、2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1、1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2、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13、1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14、1企业是否能提*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15、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16、3是否佩戴首饰。

17、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8、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19、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20、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21、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22、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23、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

24、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25、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26、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27、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28、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9、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0、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1、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32、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潜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性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3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34、经营者查验食品质量、核对食品标识的主要内容: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品牌、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5、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失效日期。

3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食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37、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8、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9、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0、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41、仓库负责人须对入库的食品做好验收工作,在食品台帐上详细登记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42、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43、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44、收回的餐饮具、用具,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5、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域池内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46、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47、根据经营需要设置存放设施,如存放架(柜)、冰箱等。

48、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分类摆放。

49、查验食品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属于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查验食品是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查验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查验食品是否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

50、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阅读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00句菁华

1、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3、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4、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5、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6、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如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0、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1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务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1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13、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14、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15、根据食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

16、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装卸食品不得接触地面,装车后除能加锁的运输车辆外,人不离车,运输食品的车辆必须有防尘、防蝇、防晒、防雨设施。

17、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将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处置,并做好退市记录和处置记录;同时将退市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所;对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并在新闻媒体或者在经营场所入口处等显着位置设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批号、上市时间等内容。

18、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9、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20、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21、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2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整洁。

23、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4、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25、做到刀无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26、烹调加工前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7、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28、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应当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29、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30、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31、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32、从事食品销售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或者明示,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不得涂改。

33、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34、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35、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36、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健康证明应予公示。

37、从业人员应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

38、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以备查验。

39、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40、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1、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42、食品安全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43、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44、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45、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46、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47、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48、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49、未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50、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信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5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指导分支机构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52、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53、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54、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55、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56、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57、制作面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高设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58、成品面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面点存放在冰箱。

59、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60、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1、食品进货后由专人负责,对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认证标志、净含量等逐项进行验收,向供货方索要进货发票,并详细填写进货台账,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售。

62、必须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或消毒剂。

63、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处理:

64、餐饮用具保洁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须将其存放于封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等污染。餐饮具保洁柜内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6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的要求,合理配置资源,完成安全工作目标和经营责任制的安全考核指标。

6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7、组织制定或审定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68、协调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69、对使用设备进行检查时,应采取先停机,后检查的方法,在检查中注意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70、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71、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72、公共娱乐场所的法是安全消防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消防工作负责。

73、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门出口上锁、堵塞。

74、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75、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内必须设置合格的密封熟食间,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76、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作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77、宿舍内各类物品应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78、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79、在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80、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或浪费原材料,依据原价格进行补偿。

81、保安人员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罚款100元。

82、因集体食堂就餐事物中毒,适情节给予医疗费赔偿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83、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84、网吧必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85、其它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培训学时时间不少于20学时。

86、每季度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问题例会,总结这个季度的安全状况。

87、办公室将每次召开的安全会议进行存档,记录齐全。

88、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过程中,法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推脱,在事故未处理之前,应积极协调配合调查组工作,弄清事故的真象。

89、当事故发生时,企业财会人员应积极申报领取本企业上交的安全生产保障金。

90、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组织起草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91、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提出改进意见。

92、坚持网管人员持证上岗的原则,对于违反原则的行为坚决禁止。

9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台帐并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

94、参加本网吧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工作。

95、严禁在值班室及门前附近聚众闲谈、饮酒、打麻将、打扑克等。

96、值勤人员要认真负责,对进、出本单位的车辆、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对可疑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盘查,详细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或*、安全保卫部门。

97、熟练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负责本岗位消防器材、灭火器进行保养、检查,及时填写灭火器的检查卡。

98、电工作业现场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入内,对非电气人员从事电气工作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9、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100、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2)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5、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6、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7、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8、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9、1.5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10、3标签标识

11、3.2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2、4索证索票

13、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14、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5、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16、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17、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18、1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19、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20、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

21、产品留样情况

2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

23、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24、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25、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2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27、有专用加工场地,工具、容器要专用,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28、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29、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30、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

31、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2、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33、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34、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35、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36、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37、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38、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39、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监管部门。

40、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4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42、凡上市的散(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43、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44、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和原料;禁止采购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和原料。

4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46、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47、收回的餐饮具、用具,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8、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9、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50、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消除垃圾。

51、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冲洗干净后再加工制作。

52、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3、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54、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55、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56、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57、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许昌工商商品信息备案查询数据库。

58、每周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59、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凡患有伤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保证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60、从事食品销售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或者明示,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不得涂改。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3)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2、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3、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4、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5、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6、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7、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8、按照*食品监管要求,将每一批次的进货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9、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10、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11、单位负责人;

12、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3、食品应分类(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墙隔地(隔地30cm、隔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散装食品应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14、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15、清洗餐饮具、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16、做到刀无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17、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8、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19、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20、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21、采购食品必须查验并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22、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3、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4、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5、从业人员在经营场所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活动。

26、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27、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

28、对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新岗位质量职责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训。

2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办公室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30、制作面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高设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31、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32、食品货柜实行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33、经营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货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34、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如发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35、食品安全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7、网吧安全实行安全检查职责,定期对营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8、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使用数语要简洁,指点事故隐患要准确,纠正隐患要到位。做到检查定点、定时、定人、定位。

39、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40、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41、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门出口上锁、堵塞。

42、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43、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44、破坏环境卫生,随地吐痰,一经发现罚款10元。

45、私来乱接电源,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46、安全资料不完善,罚款50—100元。

47、经营场所起用明火不请示,造成损失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48、各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依照规定,定期进行年检

49、每年初由总经理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布置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0、负责对动用明火、的审核,并组织现场监护。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4)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60句菁华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5、要做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进入熟菜间工作,须用消毒水洗手后用专用毛巾揩净,方可进入操作。

6、在烹调操作时,品尝菜肴口味应用小碗或菜盆。品尝后的余汁一律不准再倒入锅中。

7、生盆与熟菜盆分开。

8、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9、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10、在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工作时,必须遵守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

11、食堂厨师(验菜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厨师每天要对蔬菜水果类原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方能加工使用。测试后要将检测结果及时登记;

12、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13、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

14、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15、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16、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7、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8、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19、食堂主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宣传国家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进行这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搞好学校食堂重要性的认识。

20、加强对外来用工的管理,外来用工必须有人担保并将合法身份证明、证件交总务处审查,并备案。私自使用临工,责任人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1、各承包人员应注意保管好消防器材,并将其放在醒目的位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使用,发现损坏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及时添置。食堂物资要有专人保管,门窗随时关锁,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22、餐具要经常消毒,摆放有序;操作台面要干净,无积水。

23、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24、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25、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26、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27、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28、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29、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30、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31、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3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3、就餐排队时要保持秩序,不得随意浪费食物。

34、餐厅工作人员要掌握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熟悉蒸箱、电饼铛、烤箱等电器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操作。

35、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 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36、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 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 直接灭火。

37、工作人员必须是健康、无任何疾病的人员担任,工作时须穿工作服和带口罩,讲究卫生,并定期检查身体。

38、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9、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出售饭菜的从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操作台必须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养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准披散发;不准戴戒指、耳环和手镯。

40、食堂内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三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41、1 应设置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制作区。

42、2 应设置纱帘、纱门、纱窗、防鼠墙裙及门挡板,配置灭蝇灯。

43、5 食堂应配备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当天清理。

44、2 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应使用专用餐具盛装、发放。

45、2 办公室及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餐饮卫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提出整改的问题应跟踪解决。

46、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4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49、食堂内环境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墙壁、天花板无脱落、无霉变,地面无积水、无杂物,室内蝇密度不超标。

50、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51、杀虫剂、灭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52、食堂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及燃气报警装置。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正确的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煤气泄漏或火灾时能迅速有效的处理。

53、凡配有液化气灶具的承包点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液化气灶具正确使用方法后方可上岗操作。任何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返操作规程,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54、严禁随意倾倒液化气钢瓶中的残液。

55、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清洁。食(用)工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56、健康合格证要随身携带,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57、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戴戒指、不得涂指甲。

58、兼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食堂电、气(线路、管道、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59、食堂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用电器。停电用蜡烛应注意安全,不用时立即熄灭。

60、如烟道内油垢发生燃烧,应先用灭火器对准烟道扑灭,外面用消防水对其烟道降温,使烟道内火不能燃烧,直至扑灭。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5)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50句菁华

1、上班应穿戴整齐,工作衣和饭裙必须干净。烹调与出售饭菜时必须做到“三白”。(即:白工作衣、白工作帽、白口罩)

2、生菜与熟菜分开。

3、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4、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5、非食堂人员严禁入内;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以防火灾;

6、遵守劳动纪律。切菜、磨刀等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得边工作边谈笑,防止划、碰、挤、压、砸、割、打、烫、烧伤;

7、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禁止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类原料等违禁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采购商店,认真执行购物索证索票制度。

9、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

10、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不准患传染病者在食堂工作。

11、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内不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思想集中,防止碰、挤压、割、砸、烫伤等事故发生。

12、购菜要新鲜,食品要在保质期内,严禁有变质饭菜上桌,严防食物中毒。

13、餐具要经常消毒,摆放有序;操作台面要干净,无积水。

14、厨房内要保持通风,防止煤气中毒。

15、炒菜油放置要远离火源,确保灶门关闭;煤渣出炉后不得立即倒入垃圾堆,要先灭火降温,以免发生火灾。

16、下班离开食堂前必须关闭各处电源(冰箱除外)检查各处阀门,收拾好各种器具。

17、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18、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19、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20、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21、凡易腐败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22、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23、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24、在餐厅内用餐时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跑跳、打闹。

25、就餐排队时要保持秩序,不得随意浪费食物。

26、对因工作懈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27、和面机、刹菜车运行使用时不准伸手操作或往外拽(拉)面团(蔬菜)等,按动和面机开关要保持手无水,避免因潮湿而触电。

28、工作人员必须是健康、无任何疾病的人员担任,工作时须穿工作服和带口罩,讲究卫生,并定期检查身体。

29、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灶间和食品加工间。

30、保证用电安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电线、电路、开关、插座,发现损坏和隐患,及时更换和排除;各种电器在使用完毕后都要及时关闭并切断电源。

31、1 应设置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制作区。

32、4 食堂内严禁存放化肥、农药、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

33、6 操作台、地面保持全天无积水、整洁;排油烟器要定期清洁,不得有明显的积油流淌现象。

34、5 使用明火时,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35、2 食品入库后应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出库时要做到“先进先出”。

36、3 需冷藏的原料、食品应进行冷藏。

37、3 熟悉电气用具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操作带电设备和接触电源插座及开关,以免触电。

38、1 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品质量卫生、食堂卫生及工作人员卫生要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40、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食品加工用具及加工设备、工作台每次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洗,地面每天完工后彻底清扫干净,墙壁、天花板、门窗、冷藏冷冻设施、排水沟、排烟设施等每周进行一次清扫。

41、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每月处理一次。

42、食品加工场所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材料铺设,并有一定的坡度。

43、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的脱落等情形发生。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在 3cm 以上);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整易于清洁的吊顶。烹调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在 2.5m 以上,小于 2.5m 的应采用机械通风使换气量符合JGJ6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44、厨房人员上班前应先检查煤气有无漏气情况,不要急着开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煤气味,如发现漏气或有煤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45、在使用煤气前,应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煤气泄漏后,才能点着火种,才能打开炉子的大火气阀使用。调好风量(风门,)使煤气完全燃烧。

46、煤气一旦发生失火,千万不要惊慌,应及时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阀,及时疏散人群,保护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47、液化气灶具点燃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避免液化气意外、泄漏。

48、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49、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必须衣、帽整齐,干净卫生。

50、健康合格证要随身携带,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6)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务必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2、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务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9、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10、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11、执行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度。将重要食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和每次进货食品的名称、来源、数量、时间、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时登记建档备案,做到“一户一档”、项目清楚、手续完备、材料规范,妥善保存。

12、经营者进货时应当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赔偿条款。

13、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14、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15、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必须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16、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1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18、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19、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20、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21、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22、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2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24、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和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25、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26、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7、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2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29、烹调加工前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30、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31、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应当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32、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消除垃圾。

33、裱花应在专间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出,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

34、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5、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

36、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37、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8、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39、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40、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41、从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42、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43、进行采购时,选择许可证照齐全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

44、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45、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冷藏冷冻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46、采购的食品添加剂要专人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47、餐饮单位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48、严禁采购及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49、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50、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7)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坚决实行学生乘车实名制,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做到定人、定车、定次、定时,将乘车学生名单、司乘人员、车号、车次等登记造册建档。校长把关、管理老师认真核实每次学生乘车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并有序地做好学生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

2、学校不得提早或延迟放学。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接送车辆护送值班表,确保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有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学生早上下车后和放学上车前的管理工作,做到不乱跑、不打闹、不随车追跑,并维护上下车秩序。

3、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5、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6、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7、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8、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9、园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0、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11、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12、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3、要根据校车法定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认真填写具体的车次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校车接送师生线路及停靠点需经县交管部门审批,禁止在批复以外的线路和站点运行及停靠。

14、自觉接受当地*及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15、教育局与各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校车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16、对校车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7、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8、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情来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19、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校车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师生接送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和上级有关职能管理部门,会议有具体详实的文字记录。

20、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接送学生校车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降低事故损害,保持社会稳定。

21、每隔一周校车驾驶员、跟车老师安全教育会。关注司机、老师的思想动态,与司机、跟车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22、司机、跟车老师必须加强管理,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意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扎实抓好我园校车的安全管理。

23、违规与事故处理。

24、驾驶员守则:

25、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

26、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27、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28、车内不准吸烟。

29、跟车老师必须清楚并遵守接送时间。

30、家长接送时必须出示接送卡,如果没有带接送卡要打电话确认。

31、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32、违规与事故处理

33、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34、公务派送校车事项规定

35、熟悉并掌握GPS安全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和具体操作。

36、随时关注GPS系统使用情况,并在车辆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时对驾驶员进行及时提醒,防范和控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的各类违章行为。在上班过程中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游戏。

37、每月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38、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召开,

39、缺席人员由公司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单独召集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补课,学习内容不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培训教育面达100%。

40、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或门卫室,随时等候出车。

41、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园里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42、校车接送学生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应加大车辆横向及纵向距离。

43、校车应在*部门核准的线路上行驶,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44、校车上有学生、发动机引擎熄灭前,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45、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46、校车没有按规定停靠站点停靠,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的;

47、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非营运车辆等未获校车许可运载学生的。

48、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除交警部门罚款外,学校另扣20元;

49、违反交通管理法其他条规的按交警的处理:

50、校车到点在固定地点等候。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8)

——厨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车间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经常进行卫生检查。

2、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每日三餐必须深入食堂进行检查。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组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按照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功能用房配备合理、名称统一。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可密闭的干湿垃圾桶。一个工作单元结束后,及时清除。

5、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6、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向供货者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即索证)。

7、有关人员要完善相应的资料、规范资料。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采购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食品卫生关。

10、对大宗食品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制度,对零星食品、原料也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严禁采购非定点厂、店供应的食品原料。

11、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新鲜卫生,如验收发现腐烂变质不符合卫生要求或不合格的',一律拒之门外。

12、蔬菜类食品原料,必须由专门验收人员对其进行残留农药检测,发现有残留农药超标的,即不合格蔬菜,不准食用。

13、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地防止义叉感染。

14、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15、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16、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17、留样食品必须作好记录。

18、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19、主管厨房负责人及厨师长,对食品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20、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21、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2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熟食品。

2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品处理区。

24、采购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并依法向供货方索取当年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备查。

25、所购食品执行入库交接验收登记制度,登记后由采购员和管库员双方签字确认。

26、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出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27、食品的储存要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标记鲜明,码放整齐,隔墙离地,定期检查。发现超期和变质食品要及时处理。

28、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消毒药品及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不得与食品同库存放。

29、库房必须有机械通风设施,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库房干燥。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要及时处理。

30、加工场所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乱扔或堆积,要设专用箱(桶)并加盖。

3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32、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无油垢,并定期消毒。

33、制作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

34、加工带馅食品时,未用完的馅料应冷藏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内使用。

35、应保持操作间卫生清洁。

36、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素养记录。

37、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38、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39、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在一起,保洁柜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其干燥、洁净,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40、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消毒液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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